河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扩大分级诊疗试点病种

河源日报 记者 刘远朋  2016-11-28 10:07

近日,市府办印发《河源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工作要点》(下称《要点》),明确提出要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根据《要点》,今年底,河源将在全市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工作,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要达到30%以上;试点县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

《要点》要求,各地要落实好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进一步完善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补偿渠道,巩固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成果。

对于群众关注的医疗服务价格,《要点》明确,要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通过集中采购、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负担。

同时,要落实好省相关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出台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

扩大分级诊疗试点病种

《要点》指出,要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在全市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工作。今年底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要达到30%以上,并逐步扩大分级诊疗试点病种,将多发病、慢性病和结核病等纳入试点病种范围。

《要点》还要求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在今年底前,试点县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要点》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420元/人,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人。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加大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

《要点》提出,要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对包括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政策,不断提高受益水平,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的负担。

此外,《要点》还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门诊统筹实行按人头付费,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推行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按省的要求,将住院前门诊检查费用纳入住院结算试点工作。


编辑 李明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