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共治,绿色发展 | 广东环保社会组织迈上新台阶

广东环境保护  2016-11-28 17:48

近期,12月9日“广东环保社会组织年会”的报名信息在我省环保公益界的微信圈刷屏,一年一度的广东环保公益界的盛会即将在广州举办。

转眼间,最初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联合中山大学中国公益慈善研究院发起主办的“广东省环保社会组织年会”已连续成功举办了三届。每年的年会主题结合最新环境形势和环保公益圈的发展,搭建跨界交流平台,有效促进了政府与环保社会组织、环保公益学者、企业、媒体等不同部门和群体之间的相互学习与协作,在全国首创,影响力日益显现。

通过广东多年的实践证明,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环保社会组织更是推动环境社会治理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是新时期党和政府赋予各级环保部门的重要职责,这项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

我省环保部门按照环保部《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广东环保工作实际,通过打造平台、强化沟通、建立互信、深化协作,积极与名人、名企、名校和名组织合作,共同推进我省环保社会组织发展。

除了环保社会组织年会,我们还向财政申请资金,开展“2013年广东环保公益年度奖”、“2015年广东省环保公益项目小额资助计划”、“2016年广东省环保公益龙头项目征集培育”等对优秀创新的环保公益项目及组织进行孵化。不定期针对水、大气、重金属及固体废物、核与辐射等公众关心的环境议题,邀请专家与环保社会组织骨干进行交流。

2013年,省环保宣教中心联合中大中国公益慈善研究院开展了珠三角环保社会组织摸底调查,初步摸清了我省环保社会组织的现状,推动省环保厅于2014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并在2015年扩展到全省进行抽样调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环保社会组织近三百家,分别活跃在环保科普宣传活动、环境教育及自然体验、水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处理处置、美丽乡村建设、绿色出行政策倡导、环境公益诉讼、生态文明理论研究等领域。

今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对社会组织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的总体思路,明确了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

2016年会召开之际,我们将陆续推出主题为“多元共治,绿色发展”系列文章,展示我省环保社会组织在环保公益道路上的探索、实践及思考,期望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我省环保公益事业发展,做环境保护的倡导者、推动者及行动者,也诚挚邀请大家参与关注2016年广东环保社会组织年会。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整理/广东环境保护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