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2017年外省考生在粤高考须符合六个条件

​佛山日报  2016-11-27 09:36

随着2017年广东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进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高考也牵动不少家庭的心。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只要在职业、住所、居住证、社保、在广东中考、高中完整学籍等6个条件符合规定,考生即可在粤参加高考。

居住证时间认定有了细则

在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方面,《通知》 明确表明拟2017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持有的居住证有效期截至2017年8月31日,且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的,予以认定。同时,《通知》也对“居住证有效期满3年,但非连续”的情况列明认定条件: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4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至2017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

考生须在省内中考

且有3年高中完整学籍

在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方面,拟2017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即符合在我省参加中考及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或符合其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均予以认定。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随迁子女不在我省参加中考,但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不予认定。

自建房须提供街道居住手续

此外,《通知》 对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截止时间的计算问题、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也有明确规定。其中,规定拟2017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7年8月31日。

对拟2017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市招生办提醒:

不符条件考生应尽早回原籍报考

“条件不符合的异地考生,建议现在尽快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以免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市招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往年申请情况看,外省籍考生父母大多在社保及居住证上被“卡”。“例如社保是要求连续3年购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两项,那么缺少哪一项都不符合。而居住证也要留意时限要求。”他认为,相比往年,《通知》 中对居住证等条件在时限上都有了更明确的要求,同时也有清晰的操作流程以及特殊情况处理办法。“佛山异地高考考生的数量排在全省前五,外省籍考生家长如有意让孩子在佛山参加异地高考的话,一定要早作准备。”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提醒,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于2016年12月15日前到学籍所在地中学提出回原籍报考的申请,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省招办,以便协调相关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工作。

异地高考生的涌入,会不会对本地考生产生影响?该负责人表示,随迁子女在佛山参加高考,一般不会影响佛山户籍考生的录取率。从近年高考报名统计情况看,广东高考考生规模虽略有减少,但包括一本院校录取率在内,广东总体招生规模、招生录取率却在逐步提高。此外,广东会继续积极争取国家增加广东招生计划,争取国家部委属院校增加广东招生名额,而教育部也明确要求部属重点院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向生源大省倾斜,适当向随迁子女较多的省份增加计划数。

外省考生父母须符合以下条件

●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在广东省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截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含3年)的进城务工人员;

●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

●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

【来源】佛山日报

【记者】邹婷婷

编辑 王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