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政府给予扶持资金20万元

南方+  2016-11-26 11:29

市民林先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我市有配套资金补贴吗?

市科学技术局:2014年11月12日,中共梅州市委关于印发《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扶持。”奖励是在接省认定通知后,我局向市政府提出请示,市政府依当年财力状况确定是否奖补。

来源:梅州日报

编辑 马吉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