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员工权益怎么办?这群法学界大咖这么说……

工人在线 记者 南方工报  2016-11-25 19:37

社保基金先行支付为何执行难?企业并购,员工权益怎么维护?劳务外包,员工怎么应对?诉前调解,应如何权衡劳资双方利益••••••

23日上午,广东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换届大会暨2016年年会在广州举行,与会理事就近期劳动关系领域的热点问题展开探讨。

下面就由小编带你们去看看法学界大咖们都说了啥↓↓

▲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左二)讲话

会上,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讲话指出,广东是全国外来人员最多的省份,劳资纠纷也最为突出,构建新形势下的和谐劳动关系应成为劳动关系研究会的一个重大课题。他希望新一届的劳动关系研究会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认真总结发扬我省在处理劳资方面的研究经验;坚持围绕“法治广东,和谐社会”中心,紧接地气,切实提高研究会研究的针对性、前瞻性、实效性;坚持强化自身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强、有活力、善研究的人才队伍,通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形成一批有分量、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劳动关系实务工作提供理论基础和参考依据。

省总工会副主席张振飚当选为新一届理事会会长。他表示,下一阶段,研究会将深入研究当前形势下劳动关系热点问题,从四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充分发挥研究会的理论研究和参政议政作用;二是不断拓展研究会的功能领域,联系好、引导好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来为职工服务;三是总结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方面的经验,促进社会矛盾的多元化解;四是继续加强内外交流,焕发研究会工作活力。

省总工会原巡视员、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上届理事会会长林锡明介绍,研究会自2006年12月30日成立以来,紧密围绕劳动关系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积极协助省总工会参与劳动关系领域立法,从源头上探索制定预防化解劳资纠纷有效机制;主动协助省总工会通过各种平台和活动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大型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协助省总工会应急分队妥善处置了一批典型的劳资纠纷事件,协助企业工会搭建集体协商平台,引导职工通过集体协商和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

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增补了部分理事。王权典、周贤日、翟玉娟、王继远、刘继承5人当选副会长,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室主任许平坚当选秘书长。至此,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理事会理事增至52名,其中既有劳动法学界的理论权威,又有法院、劳动仲裁机构和律所的实务精英,还有工会系统调处劳资纠纷部门的业务骨干。

专家学者聚焦“四大热点”

热点①

社保基金先行支付为何执行难?

曾红艳(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理事、惠州市总工会副主席):法律有规定,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又无支付能力的,劳动者可以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但是无论从国家层面和广东省层面,这一条执行起来难度大。研究会应深入研究调研,探讨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程序上和实体上的细则如何规范,在此基础上形成建议提交给有关部门。

刘继承(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副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先行支付的问题确实是现在社保体系中比较头疼的问题,各地设置一些障碍,导致一个很好的制度落不了地。这是因为人社部的实施细则与上位法相冲突造成的。

热点②

企业并购,员工权益怎么维护?

张振飚(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会长、省总工会副主席):工会对并购的现象已经引起重视,也回应过。下一步我们将在主流媒体上进一步策划宣传,来引导职工合理合法维权。

陈金都(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理事、广发银行工会主席):当初,中国人寿收购广发银行时,作为工会主席,我第一时间提出“最起码不能裁员,不能降薪等”。中国人寿进入广发银行后,不裁员、不减薪,平稳过渡。

热点③

劳务外包,员工怎么应对?

黄巧燕(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理事、中山大学法学院教师):现在,不管是国企,还是民营小企业,以劳务外包替代劳动派遣的现象很普遍。国家对劳务派遣有严格的比例限制,但对劳务外包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劳务外包,我们应做一些研究,尤其要寻找对策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热点④

诉前调解,应权衡劳资双方利益

李忠铭(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理事、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作为审判机关,一方面要保护劳动者权益,另一方面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从法院的角度,怎么掌握好平衡,既要考虑到劳动者的权益,也要考虑到资方在营商环境方面的保护。我省各级法院在考虑和各级工会合作,在诉前采取调解的办法,在诉讼中可让陪审员参与案件的情况,在诉后参与到矛盾的化解。一方面帮法院做化解工作;一方面对规则的理解适用会有个引导作用。

▲理事发言

建议

陈再勋(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理事、佛山市总工会副主席):在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中,工会参与更多的是源头治理工作;从工作的角度,工会要合法维护职工权益;从研究信息的角度,工会还要掌握更多的信息。

张国成(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汇业(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现在有很多案件,企业希望能维护用工自主权,但是员工认为要协商一致,否则利益被侵犯。在这种情况下两者怎么平衡:一方面国家法律不完善;另一方面,实务界的理解不一致,没有统一的声音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博弈非常厉害。研究会可关注实务界中反映出的典型问题,然后围绕这些问题开展以点带面的研究,最后形成研究成果,让高层看到问题的存在。

声音

翟玉娟(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是劳动关系的富矿,在广东发现的最前沿的问题,今后在内地也有可能发生。因此是否可以形成一些宏观的研究,工会工作不要局限于维权维稳的一些常规性的工作,更要做些开创性、探索性的、实验性的,能给其他地方起到一种先导、引导作用的工作,会更有价值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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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 | 南方工报全媒体记者许接英 通讯员许琳婷

摄影 | 许接英

编辑 | 刘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