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东莞跨省追捕环境污染犯罪嫌疑人

广东环境保护  2016-11-25 15:32

(网络配图)

为谋取非法利益,马某在虎门镇白沙一果园开设无牌无证电镀厂偷排污水。昨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马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现年46岁的安徽男子马某在虎门镇白沙一个果园内开了一家无牌无证电镀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马某将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去年5月28日,市环境保护局对该电镀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偷排污水的情况。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该厂3个车间均私设了排放口,其中一个排放口外排废水检测结果显示,废水中总铬超标1413倍,六价铬超标2879倍。

去年11月4日,市环保局将该案移送至市公安局处理,警方于今年2月8日在安徽省阜南县某宾馆将马某抓获。经查,该电镀厂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没有污水处理设备。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的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广州日报

整理/广东环境保护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