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检察机关前10月查处河源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2人

南方+ 记者 梁文悦  2016-11-25 10:09

近日,省检察院与省扶贫办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笔者从会上获悉,今年1至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5人。明年,将在全省地区聘请一批驻村书记作为扶贫开发廉政监督员,同时聘请一批媒体记者作为扶贫开放廉政监督员,有力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及时发现扶贫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目前,广东检察机关正在开发精准扶贫全省大数据平台,上线后村民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查询补贴项目和补贴数额,如发现与实际发放情况不符合,可以进行在线举报。

2016年以来,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1-10月共立案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5人,其中涉嫌贪污罪72人,占84.7%;受贿罪8人,占9.4%;滥用职权3人,挪用公款2人。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检察机关办案来看,广东扶贫领域职务呈现几个主要特点,一是发案地区主要集中在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如揭阳19人,阳江18人,河源12人。二是涉案金额相对不高,在所查的85人案件中,平均涉案金额为12.5万,最高一宗涉案54万元。三是犯罪嫌疑人主要为村两委人员,有71人。四是涉及多个资金补贴项目,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款、低保金、村道硬底化工程款、水灾救济款、农民培训补助等。五是犯罪手段主要是虚报冒领和克扣侵吞,如一些村镇干部利用协助政府管理发放专项资金、农村五保扶贫救济款的便利,让亲戚朋友冒充贫困农户骗取,有些甚至直接以好处费、辛苦费、和回扣的方式进行索贿。

该负责人强调,这些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严重危害农民合法权益,导致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造成的危害不可小视。

今年8月,检察机关和扶贫部门创新举措,在清远试点聘请了该市261名驻村第一书记和6名派驻检察室负责人作为廉政监督员,聘期3年,充分发挥直接面向群众、诠释政策的优势,监督各级各单位安排部署扶贫开发反腐倡廉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发现和提供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据悉,明年还将在清远试点基础上,在全省其他地区聘请一批驻村书记作为扶贫开发廉政监督员,同时聘请一批媒体记者作为扶贫开放廉政监督员,有力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及时发现扶贫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针对目前扶贫领域案件特点,广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加强与扶贫部门合作,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双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健全双方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做好线索移送和案件联合查办。目前正在开发精准扶贫全省大数据平台,上线后村民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查询补贴项目和补贴数额,如发现与实际发放情况不符合,可以进行在线举报。

 【通讯员/韦磊】


编辑 李明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