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 记者 尚黎阳 2016-11-25 10:02
23日,省检察院与省扶贫办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已查处职务犯罪85人据介绍,今年1至10月全省共立案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5人。其中,涉嫌贪污罪72人,占84.7%;受贿罪8人,占9.4%;滥用职权3人,挪用公款2人。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从检察机关办案来看,广东扶贫领域职务呈现几个主要特点,发案地区主要集中在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如揭阳19人、阳江18人、河源12人。此外,涉案金额相对不高,在所查的85人案件中,平均涉案金额为12.5万元,最高一宗涉案54万元。
犯罪嫌疑人主要为村两委人员,有71人。职务犯罪涉及多个资金补贴项目,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款、低保金、村道硬底化工程款、水灾救济款、农民培训补助等。犯罪手段主要是虚报冒领和克扣侵吞。
在全省聘请廉政监督员为保障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今年4月,省检察院联合省扶贫办共同制定《广东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省检察院多次派检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今年8月,检察机关和扶贫部门在清远试点,聘请了该市261名驻村第一书记和6名派驻检察室负责人作为廉政监督员,聘期3年,发现和提供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加强与扶贫部门合作,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目前正在开发精准扶贫全省大数据平台,上线后村民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查询补贴项目和补贴数额,如发现与实际发放情况不符合,可以进行在线举报。
明年还将在清远试点基础上,在全省其他地区聘请一批驻村书记作为扶贫开发廉政监督员,同时聘请一批媒体记者作为扶贫开放廉政监督员,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及时发现扶贫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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