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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单月比涨3.5% 中山或发价格临时补贴

南方+ 记者 郭冬冬 覃素玲  2016-11-25 07:36

每至年底,肉类副食品市场都将迎来消费旺季。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并逐步得到改善,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草拟《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该《征求意见稿》规定,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中山将启动联动机制为困难群众按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根据《征求意见稿》,联动机制保障对象包括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如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傍属、残疾军人等。同时,低保对象以及低收入对象,城乡“三无人员”和“五保对象”等特困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都被纳入到了保障对象范畴。

中山将以低保标准和CPI同比百分比涨幅及调整系数的乘积,作为给这些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月人均最低标准。根据《征求意见稿》,中山的调整系数为2.0。另外,若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不足15元/人/月的,按15元/人/月发放,超过15元/人/月的据实发放。

编辑 刘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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