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全市查处超限超载车辆,其中四成是外省籍

广州日报  2016-11-24 15:55

昨天,广州交委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10月份的全市治超数据。据悉,10月,广州市8个治超执法单位共检查货运车辆1834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682辆,卸载货物2594.54吨。其中,超载车辆中超过四成是外省籍。

超载车大多运建筑、钢铁材料

据介绍,从今年9月2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最新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新规定执行后,今年10月,广州市8个治超执法单位共检查货运车辆1834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682辆,卸载货物2594.54吨。此外,各区与货运源头企业签订治超工作责任书491家,巡查源头企业共计195家次。

广州交通部门表示,从查处车辆车籍地看,外省籍车辆占41.5%,其中:江西、广西、湖南籍分别占外省籍车辆的25.7%、11.6%和10.9%;本省籍车辆占58.5%,其中:深圳、广州、东莞籍车辆分别占本省籍车辆的21.6%、20.1% 和10.8%。从车辆运输货物种类看,运输建筑材料、钢铁材料的车辆较为集中,分别占12.0%和7.8%。从车辆运输货物重量看,车货总重49吨以上的车辆204辆,占查处车辆的29.9%。其中:外省籍车辆占61.3%,本省籍车辆占38.7% 。

违法司机被扣分且纳入信用记录

广州市交委提醒广大司机师傅,根据新规,车辆超限超载不仅罚款扣分,而且司机或被记入诚信记录。

据介绍,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记者】黄艳



编辑 谢嘉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