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4岁富二代为争女,涉嫌率众斗殴,同伴捅死一人

南方都市报  2016-11-24 20:21

今年3月19日凌晨时分,深圳福田区环庆文化广场发生斗殴案,一名19岁男子被捅身亡。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将6名被告人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诉上法庭。

相关案件材料显示,6名被告人中有4人均为未成年人,其中年龄最小的蔡某佳年仅14岁,系深圳市某公立中学初三学生。同案人员证实其家境富裕,因为一个女孩与人争风吃醋,电话召集多人打群架,最终一名同案者将对方捅死。

可从下图中大体读懂此案

富少“无牙”

涉案人员蔡某炜称,蔡家很有钱,蔡某佳外号“无牙”,喜欢到处惹事,和人打架,又好面子

被告人蔡某佳,2001年7月出生,深圳市某公立高级中学初三学生,汕头陈店镇人。卷入案件的有三人系蔡某佳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也是汕头同乡。

这三人的供述可以交叉印证出蔡某佳的家庭背景。其中一人蔡某炜称,蔡家很有钱,在深圳开了至少三家牛肉火锅店,分布在南山、宝安等地,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生意。

另一人蔡某宾供述称,虽然他们四个人是一起长大,但他们三人一直都听蔡某佳的,他们中还有两个人都在蔡某佳父亲开设的牛肉火锅店里工作。他认为他们与蔡某佳的关系既是朋友也是马仔,“平时出去吃饭玩什么的一般都是蔡某佳出钱”。

与该案无直接关联的一名证人陈某芳也证实,蔡某佳家里很有钱,“这些混混都听有钱人的”。

街头喋血案发生后,蔡某佳与前述三名好友一同回到其位于福田中心区的家里休息,此后在家里被警方抓获。

蔡某佳所居房产位于福田区中心地带,紧邻购物公园,户型面积230平方米。据深圳链家网上挂出的该小区一套相同面积房产,价格高达1600万元。这也显示出其家境殷实。

家境很好,但并未被用在正途。前述涉案人员蔡某炜的描述显示,蔡某佳外号“无牙”,喜欢到处惹事,和人打架,又好面子。“他在我们老家很有名气,说起‘无牙’很多人都知道,也会给他面子。一方面他从小就拉一帮人和别人打架,再加上他家很有钱,别人都给他面子”。

争风吃醋

蔡某炜的供述中称,“蔡某佳那天可能是喝多了酒,喜欢上了陈某敏,看到陈某敏与其他人打桌球很不爽”

而这一街头喋血案,亦源于蔡某佳的“面子”问题。其好友蔡某炜的供述称,他是今年3月来深找工作,当日晚间,他和蔡某佳等人一起吃过饭,后在福田一家音乐烤吧继续喝酒。

“蔡某佳说没意思,让我叫几个女孩来玩,我知道陈某敏在深圳打工。”蔡某炜称,他联系了陈某敏前来喝酒。

陈某敏,女,17岁,也系汕头陈店镇人,在深务工。陈某敏带着一女性朋友前往烤吧喝酒,除此之外,当天还有另外一名14岁的女孩也在现场喝酒。

多人的描述称,当晚蔡某佳显示出了对陈某敏的兴趣,但是陈某敏喝酒只喝了20分钟左右,又应朋友邀约前往附近的一家酒店台球室打台球。

资料图 图文无关

蔡某佳此后与朋友蔡某炜追到台球室,见到陈某敏与其他男人在打桌球,遂由此与对方产生争执。有同案人在供述中称,蔡某佳一度还称对方抢了他的女人。

蔡某炜的供述中称,“蔡某佳那天可能是喝多了酒,喜欢上了陈某敏,看到陈某敏与其他人打桌球很不爽”。

一名目击争端的证人称,这一争端源于为了陈某敏而发生的“争风吃醋”,她指称,蔡某佳到达台球室之后,多次询问与陈某敏打台球的男子是哪里人、什么身份,“一直想搞事,没人理他”。

陈某敏的证言则称,当天她和蔡某佳在烤吧玩骰子,蔡某佳输了两盘给她,似乎为此很生气,“好像我没有给他面子”。

蔡某佳本人的供述仅称,是蔡某炜因为不放心陈某敏,两人这才追至台球室,并称是蔡某炜与对方有争执。他本人的供述还显示,当晚他在烤吧豪饮至少十罐啤酒,还曾呕吐。

“讲数”

检方在起诉书中明确指出,蔡某佳告诉同案人员,被害人陈某强并无背景可以打。双方由此开始发生推搡

当日晚间在台球室的争执并未发展为肢体冲突。蔡某佳与朋友蔡某炜很快便从台球室回到烤吧。

前述在台球室与陈某敏打球的19岁男子陈某强同样是汕头陈店镇人,蔡某佳走之后,他和朋友也结账离开台球室。

但蔡某佳并不愿意就此结束,他通过拨打陈某敏的电话,从而联系上与陈某敏还在一起的陈某强,提出要和对方“讲数”。

按照同案以及证人的描述,蔡某佳称其被打,联系了身在老家一名混社会的人士“老陈”,由其派了在华强北做生意的周某浩赶到现场支援,周某浩还带了另一名朋友李某滨。

双方约好在福田环庆文化广场“讲数”。被害人陈某强的朋友描述称,他让陈某强不要理会这些小孩,陈某强则表示他们还小,要去教育下,如果谈不好就要打人。

事件的中心人物陈某敏的证言显示,她当时也劝说陈某强不要过去“讲数”,但陈某强执意过去,“看上去很生气的样子”。

双方在凌晨时分相聚在福田环庆文化广场,各自带了一众人。同案人以及证人的描述显示,双方先是“摆场”,即称都认识一些什么人。

蔡某佳虽只有14岁,但看似很老练。他多次拨打老家两名所谓“狠角色”——外号为“老陈”、“老猴”的电话,跟对方确认陈某强是不是他们的人。

一名同案人在证言中称,蔡某佳的这一举动无非是担心打错人,收不了场。而当最终确认陈某强并无“料到”之后,蔡某佳发出了打人的讯号。

检方在起诉书中也明确指出,蔡某佳告诉同案人员,被害人陈某强并无背景可以打。双方由此开始发生推搡。

资料图 图文无关

喋血

有同案者的证言显示,蔡某佳邀人前来帮忙打架时,曾询问对方有没有“带家伙”,得到了否定的答案。

实际上到双方开始发生推搡时,双方都没有持械具。加上双方都是来自汕头陈店镇,部分人员两边都相识,从中劝和,这一场斗殴开始并未出现“杀机”。蔡某佳托人叫来的另外两名帮手也表现得较为克制,并未直接参与斗殴。

其间被害人陈某强曾占据优势。无论是陈某强一方的证人证言,还是蔡某佳一方的几名嫌疑人的供述,都显示出陈某强向蔡某佳一方发动攻击,与蔡某佳一方人员拳脚相加,其中戴眼镜的蔡某彬被打掉了眼镜。

蔡某彬,20岁,是该案中年龄较长的一员,是蔡某佳的朋友,也在蔡某佳父亲的牛肉店工作。

蔡某彬在供述中称,他当时喝了酒,被打之后很不服气。蔡某彬遂与另一同案人蔡某宾一起到附近的小卖部购买了三把水果刀。

蔡某彬持刀返回时,发现局面已经发生变化。被害人陈某强并没有再针对蔡某佳,而是在针对他,让蔡某佳将蔡某彬交出来,称无论如何“今晚都要搞他”。

“他说了两次要搞我。”蔡某彬在供述中称,他当时就站在被害人陈某强的旁边,不过他已经被打掉了眼镜,陈某强并没有认出他来。

蔡某彬用左手抓住陈某强的肩膀,将陈某强的身体扭过来,然后右手拿刀捅向了陈某强腹部。陈某强推开蔡某彬,水果刀掉在地上。蔡某彬去捡刀的时候,被同乡将刀夺走。

此后双方都偃旗息鼓。陈某强事后被送入深圳市中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年仅19岁。法医鉴定显示其系动脉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

案发

事发之后,蔡某佳以及直接行凶的蔡某彬都没有潜逃,而是回到蔡某佳位于福田中心区的家中睡觉

案发在3月19日凌晨2时许,蔡某佳以及直接行凶的蔡某彬在案发后回到蔡某佳位于福田中心区的家中睡觉。

直到早间8时,蔡某佳及他的三名朋友被警方在家中抓获。被蔡某佳托人叫来帮忙的两名同案人也在6天之后被抓获。本月7日,该案中有6人被检方起诉,被指控涉嫌故意伤害罪。

据悉,案件中除了蔡某佳仅有14岁,尚未成年之外,还有三人也为未成年人,年龄均在18岁以下。不过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满14周岁后,即要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案承担刑事责任。刑法同时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南都记者 李亚坤 实习生 杨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