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怀宇
2016-11-24 08:07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近五年来的追踪民调显示,低收入市民对生活状况的满意度发生了明显变化,评价首次出现满意度超过不满意度的转变。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介绍,本次在广州地区的民调中,收入上自我评价为1—4分的低收入人群,比例为32%——其中1—2分的最低收入人群比例为12%,3—4分的中低收入人群比例为20%。
近5年来的追踪民调显示,低收入市民对生活状况的满意度上升9个百分点,2015年底升至31%,而不满意度降至21%,评价首次出现满意度超过不满意度的转变。
具体来看,对住房与就业两个基本事项,低收入者的不满意度均降至三成以下,较2011年分别下降了9与6个百分点。
即便是不满常年突出的收入与物价,不满水平也有所趋缓,5年来下降了5—8个百分点。
对中低收入者与最低收入者的态度进一步比较发现,中低收入者对生活状况的评价上升幅度更大,满意度5年来上升了11个百分点,至35%的较高水平,而不满意度降至17%,与2011年两者基本持平的评价截然不同。
最低收入者的不满意度也略有下降,2015年底降至三成以下,为27%,但满意度仍较低,为24%。
中低收入者对收入与物价的评价中,虽然满意度5年来保持在一成左右的低水平,但不满均趋缓;其中对收入的不满意度下降了7个百分点至41%,对物价水平的5年来持续下降了10个百分点至61%。
最低收入者评价则没改善,对收入的不满意度2015年底仍高达61%,满意度仅6%,与2011年相差无几;对物价的不满意度多年来均超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