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名家富居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因“超生”被劝退

南方都市报 记者 顾开贵  2016-11-23 16:22


深圳南山名家富居小区业主大会目前已进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料审核阶段,11月22日,一位陈姓筹备组成员因“违反计划生育”被工作站劝退。

莲城社区工作站站长黄玉锋上午十一时许给陈姓筹备组成员打电话,让其退出筹备组。记者了解到,陈姓筹备组成员共有两个小孩,小的2014年出生,都已上了户口。

黄玉锋说,陈姓筹备组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根据深圳住房和建设局在2014年发的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应当遵纪守法,违反计划生育,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乱搭私建的行为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二十三条对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明确列出了5项条件,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组织能力等。《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业主代表作为筹备组成员的,应当符合《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条件。

黄玉锋解释,“我们跟律师的商讨中,他们指出筹备组成员是指导工作的,必须也是遵纪守法。”

深圳市透明和谐社区促进中心首任理事长、南天一花园业委会主任范国振说,“工作站是街道办下面的一个机构,它没有权力来判断人家违法不违法,如果这样的话,随地吐痰、闯红灯也不能当候选人,因为违反了相关条例。”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宫琦律师认为,法律没有对违反计划生育人员不得担任筹备组成员的禁止性规定,工作站没有理由和法律依据决定他退出筹备组。

2015年10月份,我国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宫琦律师说,“在相关行政处罚来说,行政处罚的溯及力不能基于新法实施前的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在旧法认定的违法行为尚未作出行政处罚的,新法实施后且新法不认为该种行为是违法行为的,不能对该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编辑 文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