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晚报 记者 梁小鸿 2016-11-21 15:07
明知他人租用养鸡场用于制造毒品,利益熏心的养鸡场主人黄某甲不但没有制止,还一起帮忙搭建制毒厂棚。殊不知罪行还未得逞,制毒窝点就被警方捣毁,黄某甲也落入法网。近日,紫金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黄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5年11月下旬,黄某乙(另案处理)找到堂哥黄某甲,以每月4万元租用其在龙窝镇排楼村大造公山的养鸡场用以制造毒品。同年12月初,黄某甲及郑某按黄某乙的要求开始搭建制毒用的厂棚,至2016年1月初搭建好。2016年1月31日,该制毒厂棚被公安机关捣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甲伙同他人制造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其主观上具有制造毒品的故意,并为了实施制造毒品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其行为属犯罪预备,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