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公安机关推进“一门式”服务,让群众少跑冤枉路

韶关日报  2016-11-21 09:14

日前,市公安局为推进全市公安机关“一门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加快“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最大限度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根据省、市有关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创新工作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一门式”政府服务建设。

推行“一门式”政府服务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按照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安机关实体办事大厅、服务窗口,整合各警种、各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为综合服务窗口,打破警种和部门界限,真正实现“一个门”办事。

通过推行“一门式”政府服务,围绕提高“集中度、办件速度、群众满意度”的效能取向,以落实“事项、人员、授权”到位为突破口,实现以在窗口“受理、审查、审批、缴费、制证、盖章、发证”为着力点,实现群众进一道门办理所有公安业务的工作目标。有条件的县(市、区)公安机关可以在城区派出所设置一门式服务大厅和24小时自助服务区。2016年10月底前,市公安局完成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和24小时自助服务区的建设;2016年12月底前,县(市、区)公安机关完成24小时自助服务区的建设;2017年6月底前,县(市、区)公安机关完成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的建设。

据了解,全市公安机关推行“一门式”政府服务,将本着便民利民、因地制宜和鼓励创新的指导原则,通过合理规划窗口设置,充分利用现有办公资源,完善窗口服务规划,达到既充分发挥各项服务职能又能营造舒适美观的政务环境。加强理念创新,将科技元素更好地融入到窗口建设和服务中来,不断提升公安服务水平。

工作中,2017年6月底前实现“一门式”集中,完成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公安分中心、统一标志标识和深化惠民举措。各公安机关窗口单位进一步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即办件在申办材料齐全下窗口人员即时办结;不能实施办结的事项,承诺时限内办结。办理全过程包括“受理、审查、审批、缴费、制证、盖章、发证(文)等”在窗口完成。2016年12月底前建立公安24小时自助服务区,包括公安自助设备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公安局24小时自助服务区。

此外,公安机关在建立统一对外服务的标准化、对内审批裁量准则的标准化、审批流程的标准化等标准化运作模式的同时,将加强窗口规范管理、强化人员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加大经费投入和加强宣传推广,务求取得实效。(应春明 汤文科)

编辑 李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