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 2016-11-19 17:08
利用孕妇的身份进行掩护,一女子在车站、地铁等公共场合扒窃,而被警方抓获后,又能以在孕期或哺乳期为由取保候审。近日,该女子虽是在第三次怀孕期间被抓,但最终没能逃过法律处罚,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31岁的阿美(化名)是四川人,长相清秀,在北京已经生活多年。一提起阿美,与她打过多次交道的民警和检察官都会摇头。东城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李骞说:“她10年来在北京的商场、公交车、地铁长期扒窃作案,先后被抓过多次,但基本每次都能逃避刑事打击。”
原来阿美每次被抓时,都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2005年11月12日,20岁的阿美第一次留下案底,在西单明珠商场先后对4个人下手,偷走4部手机,后被警察抓获,却因被查出怀孕而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2011年5月23日,阿美第二次被抓,这次她在公交车站盗窃了两部手机,但又因处于怀孕期被取保候审,再次逃脱了刑罚。此后的2012年3月、2013年6月、2014年2月和6月、2015年3月和10月,阿美都因单独或伙同他人盗窃手机而被警方抓获,但每次不是处于怀孕期间,就是处于哺乳期间,无法被看守所羁押。
“从2005年到2015年,10年间怀孕3次,生了两个孩子,而今年9月出庭受审时,她仍然处于怀孕期。”检察官介绍。阿美自己交代,她把孩子都放在老家,自己和男友在北京生活,没有固定生活来源,主要以盗窃为业。
“很早就听说过怀孕期间盗窃即使被抓也不会被处罚,”阿美承认主要是为了逃避处罚,同时也可以利用孕妇的身份掩护自己行窃,因为人们不会对行动不便的孕妇产生防备,她可以挺着大肚子靠近人群伺机行窃。阿美没有老公,现在的男朋友是“90”后,也有盗窃前科。
但怀孕并不能成为犯罪的护身符,犯罪分子终究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因阿美盗窃次数过多,东城检察机关没有放过她,对她提起了公诉。今年11月7日,阿美因犯盗窃罪被东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近年来妇女利用怀孕期间实施犯罪活动的案件多有发生,她们以为怀孕就可以逃避处罚,”检察官李骞说,虽然法律保护怀孕和哺乳期的妇女,不采取羁押等强制措施,但并不意味着怀孕就可以逃避处罚,违法犯罪的孕妇照样会被判刑。哺乳期满后也会进行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