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9 08:30
一个没法执行,或者说执行难度太大的法庭禁止令,它的正面效果肯定低于负面影响,因为没法执行的判决必将沦为废纸一张,后果之一是削弱司法的权威。
文|朱达志
广州一位章姓男子醉酒后,不仅追打路人,还不配合警察执法,造成警察受伤、执法记录仪及个人手机等物品损坏。近日,广州市从化区法院认定章某犯妨碍公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禁止章某在缓刑期内饮酒。这是广州从化法院首次发出“禁酒令”。
法院向被告人下达禁止令,是有法律依据的。刑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而“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三次以上违反禁止令。因此原则上说,广州从化区法院的上述判决于法有据。
但是,这一判决仍然引发了网民的大面积吐槽。大多数质疑意见的主要理由是,禁止饮酒无法监督,咋执行?总不能派警察24小时跟着那个章某吧?这禁令简直堪比罚酒三杯,可以上娱乐版了。至于对某一个特定的人禁酒是否合法,一年后他是不是就可以“合法”酗酒了,倒没人深究。
不过,网民担心该禁令难执行倒是颇有其理。禁止令是一种配合刑罚起辅助预防作用的强制性约束措施,强制性显然是其最大特点。一个没法执行,或者说执行难度太大的法庭禁止令,它的正面效果肯定低于负面影响,因为没法执行的判决必将沦为废纸一张,后果之一是削弱司法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