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仍不收敛 潮州市枫溪区委原书记杨旭生被双开

南方+ 记者 廖奕文 苏仕日  2016-11-18 16:54

杨旭生。资料图片。

18日,潮州市纪委发布通告称,潮州市委原委员、枫溪区委原书记杨旭生十八大后仍严重违纪违法,被依法依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杨旭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整,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杨旭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市委决定、省委批准,给予杨旭生开除党籍处分;经市委批准,给予杨旭生开除公职处分,对涉案款项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 苏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