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在佛山地方立法中发出“高明声音”

南方+  2016-11-18 10:49

11月17日,高明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进入第二天,人大代表们听取和审议高明区人大常委会、高明区人民法院、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罗雄在作报告时指出,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将在高明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不断优化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确保高明区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走出“引领式、差异化、效益型发展”的高明之路。

据了解,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前期已向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项目意见建议35条,在佛山地方立法工作中发出了“高明声音”。下一步,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向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项目意见建议,争取通过立法推动高明历史文化、环境保护和社会管理工作。

高明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现场。

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办复率达100%

过去5年,高明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共依法组织召开7次人民代表大会、46次人大常委会会议、55次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决议74项,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307件。当中,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办复率达100%,人大代表反馈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以上。

5年来,高明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监督、执法和加强议案建议督办等手段,监督和敦促高明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切实改进有关工作,为推进高明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当中,高明区人大常委会探索运用专题询问的监督方式,召开“教育提升工程”专题询问会,对高明教育提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询问,并向高明区政府发出询问整改事项通知书,切实推动询问问题的解决。同时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对该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情况进行监督,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高明区政府的重视和落实,进一步推动了高明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同时,高明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市、区加快季华路西延线延伸到富湾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建设,推动解决高明交通“瓶颈”问题。

此外,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并推动西江新城建设,重点督办《关于完善荷城中心城区连接西江新城交通网络的建议》,督促高明区政府完善荷城中心城区和西江新城的交通连接,激活新城发展活力。

加强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

对今后5年的人大工作,罗雄表示,高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落实高明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推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确保区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走出“引领式、差异化、效益型发展”的高明之路。

当中,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突出抓好先进制造业、休闲旅游业、城乡环境、道路交通、社会建设等方面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推动高明区政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经济转型发展。

为此,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工作,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向全区铺开,形成代表倾听民意、反映民情、解决民忧的长效机制。

同时,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全国和省、市人大的部署要求,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并且将完善干部任后监督机制,开展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履职监督工作,推动任命干部依法接受监督、自觉主动履职。

此外,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将认真配合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立法项目调研,结合高明实际情况,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项目意见建议,在佛山地方立法工作中发出了“高明声音”,争取通过立法推动区域内历史文化、环境保护和社会管理工作。前期,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已向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项目意见建议35条。


■聚焦两院工作

薛付奇作法院工作报告——

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阳光司法机制

在17日的会议上,高明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薛付奇作法院工作报告,对过去五年法院工作进行回顾,对今后工作进行展望。

5年来,高明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0232件,办结29489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30.1%和26.5%,解决诉讼标的62亿元,一线法官年人均办案153件。其中,作为打造“平安高明”中重要的一环,高明区人民法院大力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案件1321件;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涉毒案件339件。

与此同时,高明区人民法院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落实案件受理制度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降低立案门槛。健全司法责任制,减少案件审批,院庭长回归审判一线审理重大疑难案件,法官办案自审自签,切实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在提升司法便民服务方面,高明区人民法院开设工人工资案件“绿色通道”,对该类案件快立、快审、快执,5年来帮助工人讨回劳动报酬4082.2万元。加大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力度,5年来为1740件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06.3万元,为324名当事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315万元,为148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此外,高明区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强制力度,通过网络曝光老赖807人次,司法拘留113人次,对13人实行限制出境。同时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目前已经与银行、房管、车管、工商等47家机构建立财产查控联动机制,其中银行机构实现全覆盖。

薛付奇表示,今后5年将重点做好审判执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队伍建设等四项工作,全面履行好法院的各项工作职责,努力实现和确保司法公正,为高明区走引领式、差异化、效益型发展之路提供司法保障。

当中,高明区人民法院将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进社会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的新途径,利用网络媒介等新型平台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梁俭明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以司法手段保护高明的绿水青山

在17日的会议上,高明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梁俭明作检察院工作报告,对过去5年检察工作进行回顾,对今后工作进行展望。

过去5年,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结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686件4878人,提起公诉案件3045件5200人。当中,该院成功办理了佛山市首宗涉黑恶的特大型传销团伙案件,共有74人被依法惩处。

5年来,该院致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办发生在涉农、征地拆迁补偿、工程建设等领域和林业系统内的贪污贿赂案件,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0件92人。该院同时也重视追逃追赃工作,成功将潜逃加拿大达10年之久的贪污、受贿犯罪嫌疑人仇某祥抓获归案。

5年来,该院致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由该院提起抗诉的“陈某昌抢劫、盗窃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发布的首批抗诉指导案例。

在具体实践中,该院重视创新未检工作机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同时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训诫,提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法律的敬畏心理。得益于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被评为2016年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标兵,检察官王文婷同志被授予“第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梁俭明表示,今后5年的检察工作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为“十三五”时期高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当中,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将强化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以司法手段保护高明的绿水青山。同时,该院将继续促进廉洁高明建设,既要把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摆在突出位置,又要坚决查处职级不高权力大、数额不多影响大、用权任性危害大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贪腐案件。


■聚焦分组讨论

人大代表热议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配套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17日,高明区各人大代表团继续进行分组讨论,高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梁耀斌到区直机关代表团,与人大代表就城市软硬基础设施建设、引才留才等话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目前众多企业面临成本上升的问题,而高明城市的环境配套不足,公交网络的不发达也加剧了企业人才的流失。”高明区人大代表严剑锴说。

“其实高明的硬件配套设施在某些方面不算落后,而是在佛山乃至全省来说都排在较前位置。例如高明一个区就有两个体育馆,公共文化配套已经有了一个较好的基础,关键是我们怎样把它用活。”梁耀斌说。

区域教育水平是城市软环境配套的重要一环,要吸引人才,必须要有吸引人才子女的教育环境。高明区人大代表梅娟莉表示,为了防止高明本土生源外流,建议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科目建设,更多关注课外学科的开设,让学生在乐中学、在学中乐。

梁耀斌认为,高明学生的整体素质不会比别人差,但是区域的教育成绩与外区却一直存在差距,这涉及到多方面原因,接下来要做一个深入的调研,才能作出有针对性的对策。

而对于高明区人大代表、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胡刚提到的本土人才培养问题,梁耀斌表示,接下来将联合科技部门调研,通过与各大院校共建研发中心,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器,打造产学研平台,让“校企政民”得到更良性互动,使本土人才成为支撑高明产业发展、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

最后,梁耀斌对人大代表普遍关注的城市环境与软硬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再次做了回应。他表示,“十三五”期间,高明将争取投入约百亿元资金,全面提升高明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包括城市交通路网建设,工业园区的绿化美化,医院、学校、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希望通过大投入、大建设带动大产出,全面支撑高明的产业发展,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从根本上使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人大代表热议法律宣教

以典型案例宣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在17日的分组讨论中,人大代表还围绕法院执行效率、预防青少年犯罪、普法宣传教育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有人大代表认为,由于走法律程序流程较长,大部分农民即使咨询了驻村的“三官一师”团队法律意见,最终也不采用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另外,法院对审判结果的执行效率也有待提高。

在讨论中,多位人大代表认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源头还在于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希望法院多走入校园,向青少年现身说法,并要严厉打击引诱和威胁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人大代表同时建议,法院可在农村基层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对一些涉及农村纠纷的案件进行现场审判,在提高村民法律意识的同时,化解农村基层矛盾。

“执行效率问题有很多方面因素,就像一宗交通事故诉讼里的被告方无能力履行赔偿,也会导致执行效率降低,所以接下来我们要加强司法救助。”高明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薛付奇回应说,最高人民法院已决定,用2到3年时间解决法院“执行难”的问题,相信未来执行率会进一步提升。

薛付奇也认同,要向未成年人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他认为,可通过人大代表邀请群众到法庭听案件审理,既让群众懂法、普法,也可加强代表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来源】南方日报

【撰文/摄影】叶能军 关雪仪 欧嘉明 谭健才


编辑 王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