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困难和纠纷将逐步通过城乡社区协商解决

南方+  2016-11-18 10:22

宅基地如何分配,旧楼电梯加装如何实施,餐饮污染如何管理?今后,这些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困难和纠纷,有望逐步通过城乡社区协商得到解决,保障广大居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16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珠海市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实施方案》。

城乡社区协商是基层群众自治的生动实践,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实现形式。去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首次对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做了系统性部署。今年6月,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

根据《方案》,珠海推动城乡社区协商建设工作分为三个步骤,分别为建立示范点阶段(2016年)、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其中,建立示范点阶段,珠海拟在香洲区选取三个不同类型的城市社区作为城市社区协商示范点;拟在斗门区选取三个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作为农村社区协商示范点。

记者注意到,城乡社区协商的主要内容,除了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城乡社区的落实等以外,还包括社区服务、卫生、物业管理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土地确权、宅基地分配等重要事务,以及“空巢”老人服务、旧楼电梯加装、餐饮污染管理、垃圾收集等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纠纷。

根据《方案》,珠海将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协商机制。在村(社区)层面,建立村(居)民理(议)事会等协商平台,制定符合村(社区)实际的协商制度并公开上墙,作为村(社区)开展协商工作的有效指引。

据介绍,珠海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已有较好基础。香洲区今年引入罗伯特议事规则,首期对翠香、拱北、梅华等三个街道的社区骨干进行社区协商培训活动,并选取试点社区推动社区协商试点建设工作。斗门区拟在莲洲镇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区内开展村民理事会试点工作。

【来源】珠海特区报

编辑 胡净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