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 2016-11-18 09:05
明年1月起,自费疫苗将不再自采了,要在省级平台集中采购。昨日,广东省卫计委发布《关于做好全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自费疫苗管理的调整正式明确了时间表,此举或对市民疫苗安全有更多保障。
为了落实国家规定,加强对二类自费疫苗的管理,11月初,广东省卫计委正式出台关于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的方案。昨日,《通知》明确了采购方案的具体启动时间为2017年1月。
根据《通知》要求,省级平台集中采购模式实施后,各个预防接种单位不得再向疫苗生产企业直接采购,而需要通过申报省级交易平台集中采购。在申报采购计划时,各预防接种单位要保障采购的品种报量能满足至少一个月的用量,但通常用量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半年。
《通知》表示,今年11月、12月仍是过渡期。年底继续由疫苗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向广东省及地级以上市疾控机构供应疫苗,由疾控机构逐级配送给预防接种单位。各市、县级疾控中心应根据辖区内公众需求,保障第二类疫苗的及时有效供应。对于急需的省卫生计生委公布备案采购参考目录内的第二类疫苗,通过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备案采购。
为了避免类似山东疫苗事件再发生,《通知》还明确规定要加强疫苗冷链配送。要求疫苗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在储存、运输疫苗时,按要求定时监测、记录温度,并要确保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采集到的冷链储存和运输数据的真实、原始、完整、准确,保证疫苗储存、运输环节全程都处于冷链控制。
《通知》要求,全省各疾控中心和预防接种单位,要加强人手负责第二类疫苗采购具体工作。同时要加强管理,避免违规和腐败事件发生。另外,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行为。
【来源】南方都市报
【记者】阳广霞 余毅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