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调整学校配建要求,小学不宜毗邻商场市场

南方+ 记者 郭文君  2016-11-18 08:02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日前调整了《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部分内容,尤其针对小学和初中的相关配建要求。《规定》明确了小学的设置应避免学生上学穿越城市干道和铁路,不宜与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医院太平间等场所毗邻。

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

按照《规定》,小学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不超过45人;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18㎡;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不低于7㎡。若为寄宿制小学,学生宿舍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5㎡。小学应按期服务范围均衡布置,服务半径不宜大于800m。在不足0.8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设置18班小学。小学的设置应避免学生上学穿越城市干道和铁路,不宜与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医院太平间等场所毗邻。小学的运动场与邻近住宅宜保留一定间距。

初中同样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不超过50人;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23㎡;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不低于9㎡;若为寄宿制初中,学生宿舍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5.5㎡。初中应按其服务范围均匀布置,市区范围内初中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在每个镇区最少要办一所初中,在人口不足1.9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考虑设置18班。

《规定》删除了九年一贯制学校的配置内容。九年制学校小学阶段指标上述小学指标执行,初中阶段指标按上述初中指标执行。

学校运动场地有基本指标

《规定》还对学校运动场地基本指标有明确的要求。小学、九年制学校、初中都需要配备1个田径场。其中18班、24班、30班、36班及以上小学的田径场规格分别是200米(环形4道)、300米(环形6道)、300—400米(环形6—8道)、400米(环形8道);18班、27班、38班、45班及以上的九年制学校田径场规格也同样如此。初中有所不同,18班、24班、30班、36班及以上的学校田径场规格分别是300米(环形6道)、300米(环形6道)、300—400米(环形6—8道)、400米(环形8道)。

对于篮球场和排球场的基本指标,小学和初中是相同的。18班、24班、30班、36班及以上学校的篮球场分别为2个、2个、3个、1个/12个班,排球场的指标分别是1个、2个、2个、1个/12个班;而18班、27班、36班、45班及以上的九年制学校篮球场指标分别是2个、3个、3个、1个/12个班,排球场指标分别是1个、2个、3个、1个/12个班。

此外,《规定》明确,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米的直跑道,200米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60米直跑道。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配备。小学学校应设风雨操场1座。初中应设风雨操场或室内体育馆1座。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 冯文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