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男子酒驾被查殴打民警,然后,他被逮捕了

南方+ 记者 ​祁雷  2016-11-17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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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驾驶,被查后竟然还殴打执勤民警和辅警,妨害执勤民警正当执法……11月16日,该犯罪嫌疑人因构成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被广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11月2日22时45分许,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男,46岁,广州人)饮酒后驾驶粤A72D××号小型普通客车,途经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现场对徐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发现徐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执勤民警将徐某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液样本期间,徐某某殴打执勤民警和辅警,妨害执勤民警正当执法。

在多次劝说无果的情况下,执勤民警强制提取了徐某某的静脉血液样本。经送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检验,检出徐某某静脉血中的乙醇(酒精)含量为255.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交代,11月2日晚,自己和几个朋友在荔湾区某餐馆吃饭,期间喝了三四两白酒,因为觉得自己还很清醒,而且平时喝完酒后偶尔也会开车,便驾车前往附近某宾馆住宿,没想到刚开出一公里左右就被交警查获了。当办案民警问到当晚在医院发生的情况时,徐某某却一再表示自己喝多“断片”了,对医院发生的事情都已经不记得。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并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事实,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徐某某已于11月16日被广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广州交警表示,交通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如对交通民警的执法、事故处理或管理工作有异议,应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方式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通讯员】交宣

【校对】符如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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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啸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