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拟立法“收编”小作坊

南方+  2016-11-17 14:06

未来,佛山市民吃到的烧腊制品、油豆腐等熟食或许将统一出自各区的食品加工中心。11月16日,佛山市法制局举行了立法专家座谈会,邀请专家针对《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办法(修改稿·清稿)》(以下简称《办法》)提出意见。

由食品加工中心对小作坊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佛山各区早已试行,目前佛山正结合全市实践情况,并借鉴中山的管理经验,拟为小作坊的集中统一管理出台政府规章,这一立法也是全省首创。据佛山市法制局法规科科长陈泳槟介绍,该《办法》有望在月底送至市政府审批。

集中管理不会干涉生产工艺

要进行集中管理,《办法》拟规定小作坊应当统一进驻食品加工中心,由食品加工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做好检验和溯源,以保证市民食品安全。“能进驻加工中心的都是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小作坊,对于生产地方特色食品的小规模作坊又该怎么处理?”南海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张文娟先抛出这一问题。

在集中管理的情况下,如何保护地方食品特色,张文娟的问题受到许多专家关注。南海区里水镇司法所副所长朱小娟也提出,进行统一管理必须要有一把行业标准的“尺子”,但这种行业标准能否适应佛山特色?

此外,一把“尺子”下去,会否对佛山特色食品的发展有不利影响?朱小娟提出了自己的担忧。为此,她建议在《办法》出台后,要建立相应的标准,倾向保护佛山特色。

对此,作为起草主要负责人之一的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管理科科长郑晓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小作坊进行统一管理,是为了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为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对于食品加工工艺尤其是特色加工工艺则不会进行干涉。

同时他表示,在小作坊管理方面,佛山出台了“负面清单”,只有不符合清单规定的小作坊才无法进入加工中心。对于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小作坊如西樵大饼等,佛山也鼓励其扩大规模,上升为大型企业进行生产。

降低门槛鼓励小作坊自愿进入

根据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目前全市五区共设有15个食品加工中心,已有七成小作坊入驻。但以立法的形式要求小作坊统一入驻,并赋予食品加工中心较多的监管义务,这种形式是否妥当,在现场也引发了不少争议。

广东创誉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小菁就对食品加工中心的定位提出疑问,她认为要梳理好食品加工中心的角色。“究竟是有监管责任的事业单位还是负责招商引资的市场主体?”

她认为应避免加工中心变成纯市场主体,因此要考虑企业的准入门槛,审查好申请成为加工中心企业的注册资本、场地、相关人员资质等条件,并以公开公平方式寻找社会投资者。

而对于要求小作坊统一入驻这一问题,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科科长陈治艳提出,应逐步落实,吸引更多小作坊以自愿形式加入,再逐步提高管理门槛,而非在短时间内要求强制入驻。

“如何平衡好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的确非常关键。”佛山市法制局副局长曾建新在回应时表示,《办法》也会在修改过程中不断听取各方的意见,先降低小作坊的准入门槛,再进行逐步的探索和管理。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蓝志凌

编辑 王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