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申请700宗!佛山交通事故救助基金3年发放1300万元

南方+ 记者 夏小荔  2016-11-16 11:59

11月15日,记者从佛山交警部门获悉,今年1至10月份以来,佛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共受理各类救助申请合计156宗,垫付金额合计600多万元。自2013年8月成立至今,共受理救助申请接近700宗,发放救助金额1300多万元。

一窗服务覆盖基层

以往申请基金救助的受理、送审、报批、督办等工作均由该起事故案件的经办民警负责,但一线民警既要值班处警又要取证办案,往往使申请基金救助的群众误以为民警办事拖拉、搪塞、脱岗。

为提升便民服务效能,今年9月,佛山市公安局推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一窗式”服务,全市基层交警中队均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专门受理窗口和每个窗口配备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专职工作人员,专责受理、跟进、反馈每宗申请的审批、垫付情况及咨询释疑,让群众随到随询。

此外,还进一步简化了群众申请“垫付抢救费”、“垫付丧葬费”和“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的手续,减免申请人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尸体处理通知书》《尸体检验报告》等10项材料,指定由基层交警中队向市基金办负责提供。

为真正发挥基金“救命钱”的作用,市基金办与全市各家医疗机构建立了保障抢救费用的快速通道。明确市基金办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要进行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立即向申请人和医疗机构发出《同意垫付抢救费通知书》,向医疗机构承诺按规定先行垫付该伤者的相关抢救费用。解决了医疗机构追偿抢救费用的后顾之忧,更有效保障了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结算效率提高一倍

据佛山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对抢救时间超过7日或者个人抢救费用超过6万元的申请,须由半年一次的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才能结算。为加快结算速度,切实减轻医疗机构的财政压力和缓解医患纠纷,市基金办创新工作模式,推出个案会签制度,对抢救时间超过7日或者个人抢救费用超过6万元的申请,可由7个成员单位会签同意后先行结算,再报联席会议备案。通过实行个案会签,自医院提交结算申请到完成结算最快只需3个月,结算效率提高一倍。

此外,对受害人伤势重、抢救期限长的申请个案,市基金办还采取分阶段进行结算,并视情况转为个案会签。据统计,自启动个案会签制度以来,已审核通过案件75宗,救助费用350多万元。市基金办还将采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方式,通过联席会议审议基金管理的工作规范、工作报告及基金运行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目前,市基金办已与40多家医疗机构和各区殡葬机构建立了信息数据交互平台,并着手开发基金管理的办公系统,以实现网上受理审核、跨部门审批、移动审批等多项提升业务功能,提高救助基金管理工作效率。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夏小荔


编辑 林双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