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小荔
2016-11-16 11:59
11月15日,记者从佛山交警部门获悉,今年1至10月份以来,佛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共受理各类救助申请合计156宗,垫付金额合计600多万元。自2013年8月成立至今,共受理救助申请接近700宗,发放救助金额1300多万元。
一窗服务覆盖基层
以往申请基金救助的受理、送审、报批、督办等工作均由该起事故案件的经办民警负责,但一线民警既要值班处警又要取证办案,往往使申请基金救助的群众误以为民警办事拖拉、搪塞、脱岗。
为提升便民服务效能,今年9月,佛山市公安局推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一窗式”服务,全市基层交警中队均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专门受理窗口和每个窗口配备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专职工作人员,专责受理、跟进、反馈每宗申请的审批、垫付情况及咨询释疑,让群众随到随询。
此外,还进一步简化了群众申请“垫付抢救费”、“垫付丧葬费”和“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的手续,减免申请人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尸体处理通知书》《尸体检验报告》等10项材料,指定由基层交警中队向市基金办负责提供。
为真正发挥基金“救命钱”的作用,市基金办与全市各家医疗机构建立了保障抢救费用的快速通道。明确市基金办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要进行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立即向申请人和医疗机构发出《同意垫付抢救费通知书》,向医疗机构承诺按规定先行垫付该伤者的相关抢救费用。解决了医疗机构追偿抢救费用的后顾之忧,更有效保障了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