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6 11:37
广东省食药监局15日发布2016年对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油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结果,显示珠海有五家小作坊类生产经营店的六个批次散装花生油检出黄曲霉毒素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企业类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记者从省级公告中了解到,省食药监局近期对粤东、粤西、粤北等地的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抽检283批次,不合格104批次,不合格率为36.7%;对植物油生产企业监督抽检21批次,检出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批次中,涉及企业类的经营主体没有珠海企业;小作坊类门店涉及珠海的则有六家。
这五家及产品分别为:金湾区大众粮油店,批号“2016-08-16”的散装花生油;珠海市金湾区清香花生油店,批号“2016-08-16”的散装花生油;斗门区乾务镇李森压榨花生油厂,批号“2016-08-10”的散装花生油;斗门区井岸天德食用油店,批号“2016-08-08”的散装花生油;高栏港区平沙镇茂仔公粮油店的两批次散装花生油,被判定为不合格植物油。
据悉,此次抽检的小作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为食用植物油,抽检项目包括酸值、过氧化值、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等指标,104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油品主要涉及黄曲霉毒素B1、酸值等项目。据悉,根据结构不同黄曲霉毒素可分为B1、B2、M2等多种,1993年黄曲霉毒素被世卫组织认定为Ⅰ类致癌物,尤其以黄曲霉毒素B1毒性最强,可诱发如胃癌、乳腺癌、卵巢及小肠等部位肿瘤,并可引发畸胎。
省食药监局表示,已于11月11日向各地通报不合格检测结果,要求相关市(区)食药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调查处理,对经营者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查处。
【来源】珠海特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