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拱北街头送外卖被小车撞飞

南方+  2016-11-15 19:53

小编看完这个故事吸了一口凉气。近日,拱北街头有两个外卖小哥驾驶电动车送外卖时,被路上的小车撞飞,电动车分崩离析,外卖撒了一地,人也进了医院!

拿生命做快递员

10月20日中午12时40分,黄先生驾驶一辆粤C3A××6号白色奥德赛小车沿情侣南路北往南方向行驶,小车本来开得好好的,当行驶到潮香半岛路段时,突然一辆电动自行车从路右边冲了出来,黄先生刹车不及直接撞上了上去,电动车司机应声倒地。

这一撞把黄先生撞得六神无主,赶紧报警和拨打120。拱北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看见电动自行车的轮胎、车轮和把手支架分离,几米外还躺着一个外卖箱。当然小车也不能幸免,车头左前方严重凹陷,车灯被撞得“毁容”,碎片散落一地。据黄先生称,当时他行驶至路口时,突然“嗖”地蹿出一辆电动自行车,由于对方速度较快,自己来不及闪躲,小车车头就撞上了电动自行车的侧面。很快,医护人员也赶到现场,把电动自行车司机送往医院,所幸司机只是腿部受轻伤。

就在同一天下午2点半,拱北交警又接到事故报警,杨师傅驾驶一辆粤C××561号英伦出租车行驶到水湾路广发银行路口斑马线时,突然一位外卖小哥驾驶电动自行车从右边的路口冲出来右转弯,刚好与直行的出租车发生碰撞。救护车很快到达现场,医生诊断电动车上司机全身软组织受伤,腰部受伤较重,并送往医院治疗。

不是多余的话

这两个外卖小哥在事故中没有造成严重伤亡实属幸运,但生命没有彩排,也不是每个人都能这么幸运。小编觉得,这两起事故给我们带来了3点启示:

1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

《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近几年来,珠海每年因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高达4成,死亡事故更是不在少数。

有的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横冲直撞,被小车撞倒,属于自害型;有的则在单车道或人行道上快速行驶,无声无息撞伤了路人或单车,属于害他型。骑电动自行车自害又害他,风险有多大,大家可以估量一下。

2非机动车横过道路要下车推行

斑马线是行人优先通行的保护屏障。法律上规定,驾驶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在道路上横过时,应当下车推行,并走斑马线。为什么要推行?因为机动车经过斑马线前必须礼让行人,注意,是礼让行人!

但如果你是骑车横过道路,即使是在斑马线上,你在法律上也不能算是行人,并不能享受礼让的保护。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就要在这起事故中负责,除了要忍受伤痛,还要自己承担医疗费用赔偿,想想都悲催。

3警惕斑马线盲区,不要随意超车

前面两点是说给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下面这一点是说给开车司机的。

这几年,我们珠海斑马线前礼让行人蔚然成风,成为珠海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总有少数司机就是贪那么一点时间,在斑马线前我行我素,不但没有礼让,别人停车礼让时,他偏要变道超车,这时候如果有人正在斑马线上通行,就很容易产生视觉盲区。

因为司机在变道超车过程中,容易被旁边停车礼让的小车挡住视线,看不见正在通过的行人,很容易在斑马线的位置发生事故。

当然,斑马线上撞行人,小车是要负全部责任的;万一行人死亡、重伤,全责一方的司机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的刑期是3年以下,比醉驾长多了。到时候肠子悔青了都没用啊!

【来源】珠海交警微信公众号

编辑 胡净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