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不用每次打流水了!学会这招超省心超方便~

东莞发布  2016-11-15 17:46

每半年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商贷还贷提取业务,还要去还款银行打印流水账,好烦呀,能不能有个快速方法,直接帮我把住房公积金,转到我的还贷账户呀······

我们先来算算这笔还贷账,假如以按揭贷款30年为例,按每半年提取还贷计算,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合计60次,忽略路上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拿钱还房贷好麻烦,好心塞!

好消息来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银行东莞分行等几家银行建立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下称“商贷”)信息互通接口,在“商贷”信息互通银行办理了“商贷”(含公积金组合贷款“商贷”部分)的缴存职工,授权我中心成功获取贷款数据后,办理偿还“商贷”本息提取时,无需再提供借款合同及近期还款流水,且可办理逐月划扣还贷业务。

简单点说就是

以后这几家银行的借款客户

再也不用拿银行流水了

来公积金中心拿身份证就能提取公积金还款

办理逐月划扣还贷业务后

更是自动帮你把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钱

划转到你的偿还房贷的账户里

然后你就可以轻轻松松地

坐在家里叹空调,饮咖啡

不必为跑几趟烦心

两个字——省心

“商贷信息互通”类提取业务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办理地点在哪里?

都有哪些银行可以提供“商贷”信息互通?

1“商贷信息互通”类提取业务所需资料

“商贷”信息互通银行的“商贷”借款人首次办理还贷提取或逐月划扣业务时,需提供相关资料授权我中心获取“商贷”数据,现场数据获取成功后,才可按照“商贷”信息互通类办理还贷提取或逐月划扣业务。若因银行数据缺失、错漏导致信息互通失败的,无法按“商贷”信息互通类办理相关业务,借款人应到原贷款银行申请完善或修正数据。所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2、借款人签署的《加入贷款信息互通授权书》(首次提取需提供,可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绑定公积金转账账户或转入本人社保卡账户的无需提供)。

“商贷”信息互通类借款人再次办理还贷提取业务时,只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办理了逐月划扣业务的,我中心将在每月第三周周日将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10元)划扣至其已登记的银行账户。

2“商贷信息互通”类提取业务办理地点

1、贷款银行是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详见公积金中心网站)的,申请人可到我中心各办事处或该行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网点办理授权获取信息、还贷提取或逐月划扣业务。

2、贷款银行不是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的,申请人需到我中心各办事处办理相关业务。

3“商贷”信息互通银行范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我中心将继续推进“商贷”信息互通工作

今后合作银行将进一步增加

实时名单可见公积金中心网站。)

注意啦!

建设银行“商贷”还贷提取业务

要作暂时性调整

因数据交换模式变更,原“商贷”信息互通银行建设银行的“商贷”还贷提取及逐月划扣业务即日起须暂时调整,其中:

1、首次办理建行“商贷”还贷提取的需按照非“商贷”信息互通类办理;

2、建行“商贷”提取暂停新增逐月划扣服务,存量逐月划扣服务协议仍继续执行。

3、恢复日期另行通知。

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腿!

好办事,不添堵

以后还房贷再也不用辣么麻烦了

赶紧扩散!让更多的人知道!

素材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