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居民污水费或涨0.05元/吨

广州日报  2016-11-14 13:48

上周五,南海区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听证会召开,现场公布了该区为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而拟定的两套方案。记者了解到,两套方案均按照分步调整原则实行两步走计划,而方案二规定第二步在2018年实施的征收标准要略高于方案一。最终,在20余位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中,有10人赞同方案一,13人赞同方案二,还有2人提出了其他方案。

资料显示,最近三年,南海区的污水处理费收入支出的“收支差”平均为-1.3亿元,收不抵支的情况严重,未来却还需要不断新增污水处理基础设施。

方案:拟两步走调高污水处理费

“南海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居民0.9元/吨,非居民1.1元/吨)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基于政策和成本等因素,南海区水务部门提出了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申请。”听证会现场,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下简称南海区发规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说,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要求,2016年年底前,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所以南海区在今年内必须完成调整工作。

记者了解到,为综合考虑市民与企业经济承受能力,此次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拟定了两套方案,均按照分步调整原则实行两步走计划,并都规定第一步要在2017年先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这两套方案的差异表现在,方案一规定第二步在2018年达到“居民1.02元/吨,非居民1.5元/吨”的征收标准,目标是尽量将2017年的污水处理收支差与2016年维持在同一水平;方案二则规定在2018年达到“居民1.08元/吨,非居民1.59元/吨”的征收标准,争取当年实现污水处理费收支基本平衡。

焦点:南海污水处理费比禅顺都低

从2011年至今,南海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一直没有变过。对此,南海区发规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城镇污水处理出水水质及污泥处置排放标准有了更高的要求,污水处理、污泥处理等成本都发生了变化,调整污水处理费是为了促进污水处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成本监审,最近三年,南海区的污水处理费收入支出的“收支差”平均为-1.3亿元。至2015年年底,南海区已完成污水处理项目投资总规模达73.66亿元,若继续维持现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预计2016年的收支差将增至-1.5亿元。

另外,与佛山其他区相比,南海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相对较低。顺德区2011年6月以来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居民1元/吨,非居民1.5元/吨”,禅城区2015年8月以来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则为“居民1.22元/吨,非居民1.63元/吨”,均已达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而三水区和高明区今年内也将计划做出调整。

此外,按照水环境治理计划,该区未来还需要不断新增污水处理基础设施。2016年至2018年,南海区计划投资20多亿元,建设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约60个。至2017年年底,南海区所有污水处理的出水标准要从现在的“一级B”提高到“一级A”,约需投入5亿元改造正在运营的污水处理厂。南海区发规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称:“随着截污管网的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技改和扩容工程投产,污水处理的单位成本也将进一步提高。”

企业偷排会导致污水费增加?

听证会上,南海区人大代表任展萍指出,“应收未收”的污水处理费来自政府不作为的行为,不应将这部分费用列入污水处理费提价的成本来计算。

对此,中介机构回应称,污水处理费成本核算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应当纳入的成本是没有进入这次成本核算的。此外,企业排污按自来水用水量来计算污水处理的单位成本,偷排、超排的量只会拉低单位污水处理的成本。

为何叫停学校暂免征收污水费?

据了解,南海区一直对公共事业单位暂免征收污水处理费。基于此,来自南海里水的听证代表叶敬仲和南海区政协委员简锦荣都建议,希望继续给予公办学校等事业单位免收或者减收污水处理费的优惠。

“现在不再对这些单位暂免征收污水处理费,是基于上级政策的调整,即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污水处理征收管理使用办法》。”南海区发规统局方面现场解释说,其中的第19条规定,严禁对企业违规减免,或者缓征污水处理费。已出台污水处理费暂免或缓征政策的,应当予以废止。

【来源】广州日报

【记者】杨博

编辑 王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