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一男子殴打民警 因妨害公务罪获刑3个月

河源晚报 记者 梁小鸿  2016-11-14 12:00

近日,河源连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韦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

今年7月16日22时许,连平县忠信镇某俱乐部服务员打电话报警,称有人在该俱乐部闹事打人。接报后,派出所民警张某、辅警吴某等3名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并了解情况后,韦某仍想冲过来殴打服务人员,被辅警吴某挡住,韦某便用手掐住吴某的脖子,并出口辱骂。民警张某见状上前阻止劝说,韦某不但不听劝说反而用脚踢张某,并手持凳子追打张某,后韦某被其朋友拦下,并逃离现场。经鉴定,民警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连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公安民警在执行公务,仍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李明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