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拟上调污水处理费,明年1月起实施

佛山日报  2016-11-12 09:20

受政策和成本因素影响,南海拟从2017 年1月起上调污水处理费。昨日,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召开“南海区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听证会”,就两套调整方案公开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去年,国家出台政策要求各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立方米,非居民不低于1.4元/立方米,而南海现行标准低于这一要求。近三年来,随着污水处理成本上涨,南海污水处理费收支差缺口达到年均1.3亿元。鉴于此,南海决定上调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针对本次调整,南海提供了两套听证方案。记者了解到,两套方案均采取两步调整法,即2017年先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2018年再根据收支差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发展需求等进行第二步调整。两套方案的差别在于第二步的调价幅度。按照方案一,2018年起居民征收标准调整为1.02元/立方米,非居民调整为1.5元/立方米。方案二的居民征收标准和非居民征收标准则分别为1.08元/立方米、1.59元/立方米。

会上,人大代表、政协代表、政府部门成员、专家学者、消费者等25名听证参加人普遍赞同上调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但在调价幅度上产生分歧,有15位听证代表最终选择支持方案二。

据悉,听证会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听证代表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最终方案经南海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将于2017年1月起实施。

【来源】佛山日报

【见习记者】丘媚

【通讯员】麦景章

编辑 王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