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政协主席朱明国受贿1.4亿判死缓,往事披露

咩事  2016-11-12 09:30

11月11日,柳州市中院公开宣判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1月11日,柳州市中院公开宣判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朱明国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朱明国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朱明国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朱明国先后利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开发、职务调整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1379261亿元。朱明国对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9668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朱明国此前在庭审上。

朱明国落马前后

2014年11月28日下午,中纪委官网通报: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据人民日报旗下公众号“侠客岛”透露,此次朱明国落马颇具电影镜头感:当天上午,原本计划至外地出差的朱明国,在广州白云机场被纪委人士带走。或许因此,那天下午,广州到北京的飞机有些都出现了延误。

也因此,此前朱明国曾“消失三个月”的说法再次被翻出。那是2014年6月的事了,当时的朱明国曾被媒体观察到近3个月没有露面,在广东政协的工作都由副手接替,一时间流言四起。

不过,如果再细心翻资料就可以发现,当时的“消失3个月”,不过是因为他在中央党校学习了3个月。结束学习后回到单位,他跟同事们热情地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久违了!”

然而近半年后,他应声落马。

据“侠客岛”透露,朱明国的从政履历堪称丰富。虽然他的简历上写着“朱明国,黎族,海南五指山人”,但在他心里,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广东人”。因为在他30岁之前,海南都隶属于广东管辖。当年,在赴重庆任职之前,他曾动情地说“我生在广东,读书在广东,工作在广东,感情更在广东……广东气质和广东口音始终是自己最鲜明的‘身份证’。”

乘着海南设省的东风,当过小学老师、县委书记的朱明国当上了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0年后,已官至省委常委、副省长、政法委书记的他,到重庆担任常委、公安局长、政法委书记。5年后回到广东,又先后做过常委、纪委书记、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和广东首创的社工委书记。2013年,朱明国任广东省政协主席,直至出事。

中纪委曾通报称,经查,朱明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朱明国落马后,朋友圈里有姐们儿刷了这么一条:“看到朱明国被调查的消息,首先想到了重庆市公安局。2012年冬天,为了采访去了一次重庆,看到公安局门口有王立军题词的大石头都被抹干净了,只剩下原公安局局长朱明国题词的一块石碑。这下好,估计门口又该撤石碑了吧?”

——人民日报旗下公众号“侠客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