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一绿 2016-11-11 15:26
农健丨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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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汪韬 视觉 | 王倩 统筹 | 何海宁
尽管环境污染事件和诉讼近年频发,但通过蛛丝马迹缉凶的“关键先生”这一职业却方兴未艾,素质和资质等问题亟待改善。
供暖季和雾霾又相约来临,超标排放的企业日子不好过,一方面被环保部门通报,一方面又被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2016年7月,作为国内首起大气污染行为的环境诉讼,山东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被判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两千多万元。4个月后的11月18日,环保组织自然之友诉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大气污染一案又将公开开庭审理。
2016年7月,“全国首起雾霾公益诉讼”案 一审宣判。环保114丨图
新环保法执行以来,环境诉讼增多,企业赔偿金额动辄上万甚至上亿元。环保部规划院截至2016年3月的数据显示,环保部所属机构完成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案件共计503件,需要评估环境本身损害费用的有158件。其中最高的为2.36亿元,平均为955万元。
事过境迁的污染如何找到证据?受害与排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对环境损害进行赔偿需要多少钱?
2016年11月4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新环保法执行的专题审议上,这一问题也被提起。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回应称,相关的法律规则有待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基础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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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医
美籍华人卢军是跨国环境咨询公司AECOM的主任科学家,除了专攻污染场地调查外,他还是公司全球首席环境法医顾问。环境法医这个听上去有点玄乎的术语和诊断刑事案件中的法医类似,面对受到损害的环境,追溯“迫害”环境的污染物来源。
环境法医起源于石油烃的化学指纹鉴定——不同产地的石油在仪器上展示出独特的谱线就像指纹一样,即使石油风化得面目全非,化学指纹还有所保留。
虽然环境损害追责案件一直都有,但直到1989年,美国“埃克森•瓦尔迪兹”号在阿拉斯加的溢油事故致使鱼类、鸟类大量死亡,促成美国制定了《石油污染法》,美国专家提出了“环境法医”这个概念。
1989年“埃克森•瓦尔迪兹”号石油泄漏。图片来自网络
此后二十多年,环境法医从油污扩展到了更广泛的污染事件调查和溯源。除了参与英国石油在墨西哥湾溢油这样的大型突发“案件”外,卢军还将业务扩展到了污染场地的调查,包括农药、重金属、化肥、炸药甚至火箭燃料。
研究方法也在化学指纹鉴定之外,包含了生物降解法、同位素法甚至年轮法——土壤或地下水被污染后,其上的树生长缓慢,年轮会骤然变细。从树干钻取芯子,用精密的仪器检测污染物的浓度,就可判断出污染物从何时开始污染。
在中国,环境法医这个术语常常被高振会挂在嘴边。这位原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副所长与环境法医概念的结识也是因为溢油。2002年,外籍“塔库曼油轮”在天津撞了中国的渔船,大量原油泄漏。两年内六次公开审理,被告方请来了资深的海洋污染律师,高振会才第一次听说了环境法医,此案也被称为“中国海洋索赔第一案”。
2004年6月,天津市海洋局诉“塔斯曼海”轮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索赔案开庭。视觉中国丨图
对大部分业内人士而言,直接翻译过来的“环境法医”是个陌生的词汇,也较难理解。中文的期刊数据库中搜不到相关的论文,在理工科学生扎堆的小木虫论坛中,英文学术季刊《Environmental Forensics》的介绍是“涉及环境污染的立法、仲裁、辩论等方面的内容”,不过被翻译成为“环境论争”。
每年回国的卢军已将中国的科研院所走了个遍。发现国内的很多研究都可应用于环境法医工作,“和这些学者谈理论我是班门弄斧,但我主要很关心如何把他们的研究成果应用于污染源的追溯上来。”
实际上,比起环境法医,在中国为更多人熟知的概念是“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官方定义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对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范围、程度等进行合理鉴定、测算,出具鉴定意见和评估报告”。
作为2016年初成立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高振会一开始就想将学会名字申报为“环境法医学会”。
“环境法医是第一步,追溯污染是怎么来的,环境损害评估是第二步,评估污染造成了损害。”卢军认为两个概念有递进的意思。
在国内,对于“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定义还有争议,比如环境之前是否要加上“生态”?鉴定和评估是一体还是分开的?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这个法律术语中,鉴定就包含了评估的过程。
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里的要求,这项制度建设还在起步中,吉林省等7个省市的试点工作也刚刚开始开展。在2016年11月8日的改革试点培训班上,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向学员们解释,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代表了三个过程,几个动词间要打上顿号以示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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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书呆子是不行的
在美国,环境法医并没有一个专门的资质证书。卢军觉得自己的这些工作更像是国内的技术证人,每年举办的国际环境法医大会,参会的主要都是技术专家,也有中国的学者。
卢军的邮件签名写着Ph.D, PG,CHG,CEG。除了第一个是大家都明白的博士之外,后面的称呼分别代表着专业地质师、注册水文地质师及注册工程地质师执照。
这些称谓中没有一个直接指向环境法医,但它们都是卢军从事环境法医工作的基础和资质。“这是个综合素质要求很高的行业,涉及多学科的交叉实践,从事这行的人都有丰富的阅历。”卢军说,虽然他环境法医的从业经历才16年,环境相关研究已经30年。
除了理科综合,还得有点文科知识——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也极其重要。
截至目前,卢军接受的业务中,95%都不会走到上法庭那步。但因案件的调查结果很难预料,业务一开始就进入法律程序。和律师的邮件要加密,在案件受理中,双方律师起主导作用,专家证人的职责是为律师作技术咨询,包括被对方律师质询和出庭作证。
为得到对委托方有利的证据,律师会对对方专家证人提出质询,同样的问题有时会被反复提问。这非常考验脑力和体力,作为按小时算钱的咨询师,被对方质询的价钱是平时的两三倍。“他们希望你前言不搭后语,目的就是否定对方提供的对委托方不利的证据,最终打赢官司。”卢军说。
专家证人在出庭时,既要保证证词在专业上的准确性,更要用通俗的语言向法官和大众陪审团解释清楚,“纯书呆子是无法出庭的。”
在中国,专家证人也有司法实践。2011年的脑瘫患儿诉海安县垃圾焚烧厂案子中,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就作为专家证人出庭,回顾当年,他觉得自己“并不紧张,法庭也是我们科普的场合”。法官私底下就和潘小川说,自己跟着一起学习。
近年来的福建南平、江苏徐州、山东德州的环境诉讼案件中都直接聘请了专家出示报告,甚至出庭阐述评估的过程。
2015年底,因直排酸洗、电镀加工的废水,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绿色发展基金会向徐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了5件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徐州市检察院依法协助调查取证,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部门的专家对环境修复费用进行评估,出具了公益诉讼专家辅助人意见。
为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2016年7月,环保部还成立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纳入了来自环保、农林、法律行业的等76名学者。
不过,中国,专家证人的法律地位很低,只作为当事人的陈述。经常从事环境诉讼的夏军律师解释说:“相当于当事人自说自话,实在没有其他证据了法官才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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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的争议
在中国,从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主要由机构承担,包括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环保部的12家试点单位、推荐的29家机构。农业、林业等其他部门认定的机构也从事相关的业务。
这些单位的总体数目并不多,甚至不能保证每个省都有一家,且大多位于大城市,地级市、县里很少,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评估机构的素质也良莠不齐。一位环保政法系统官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有的机构“挑活儿,看菜下饭。”甚至不做环境监测,两三天就给出结论,委托方不想鉴定成为危险废物就不鉴定成危险废物,要多少赔偿就能计算成多少赔偿。
早期的公益诉讼中,鉴定机构是个大难点。福建屏南的千人环保诉讼案最终居然选择了会计师事务所,自然之友云南陆良铬渣污染公益诉讼中,因为案件敏感,有资质的单位不接受委托;即使愿意接单,价格太贵,环保组织负担不起,案件至今仍未有大的进展。
对此,2016年10月,司法部和环保部联合印发了文件,要求从12月1日起,从事环境损害鉴定的机构和人员要进行专业技术评审,每项鉴定业务至少有2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鉴定人,对已经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也要重新登记。
同时,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评审提供专家意见的评审专家库也从12月1日起向社会公开遴选,自愿申报。
对于一线的环境律师而言,鉴定机构开始申报的改革规范了行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却也有些担忧。“现在环境损害评估机构的费用都很高,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只能去机构鉴定,我们担心给维权的公益诉讼的机构增加沉重的负担。”拥有多年公益诉讼经历的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说。
马勇更偏向于邀请专家以减轻诉讼的时间和金钱成本,选择余地也大。他们接触的某个省的镉米案件中,因为超标倍数高,鉴定机构居然不敢出报告。
这也是一线评估人员的意见。“应该让高校、科研机构都来参与,优胜劣汰,也不用搞资质。”一位环保系统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表示。
在环保部试点的培训课上,多位专家表示,损害赔偿金额巨大的案件中,有的对于企业也有不公,值得进一步商榷。
实际上,环境损害鉴定的工作并不一定只用于追责。比如卢军认为环境法医最初主要用于追责, 但所有技术都可以用到污染场地调查和修复。“即使没有责任纠纷,环境法医的技术同样可用于建立或完善场地概念模式。”他希望把国内相关的研究者聚集起来,为当下的环境调查及修复产业高端技术开发提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