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政府网 2016-11-10 19:28
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在其官网挂出《广州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征求意见,该办法拟规定对不同类别的特殊困难老人入住养老院进行不同资助,其中“三无”老年人可免费入住养老院。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特殊困难老年人是指广州市户籍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高龄老年人和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轻度失能及以上,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老年人:
1
“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年人,包括农村“五保”老年人。
2
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老年人。
3
根据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评估轮候有关规定纳入优先轮候通道的其他老年人。
满足一定条件的市、区、街道(镇)公办养老机构全部纳入定点养老机构。此外,各区民政局还应确定1个或多个定点民办养老机构,接收轮候公办养老机构3个月仍未能入住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办法拟规定,入住市、区公办养老机构的分别由市、区财政负担,纳入市、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入住其他定点养老机构的由特殊困难老年人户籍所在地区财政负担,纳入区民政局部门预算。
入住养老院资助标准
1
“三无”老年人(含农村“五保”老年人)可以免费入住养老机构,其供养费用由定点养老机构统一安排使用。
2
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失能、高龄老人,其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按照广州市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收取。
3
根据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有关规定纳入优先轮候通道的其他老年人,按照广州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缴费。入住定点民办养老机构的月收费标准低于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的,按实际收费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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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满60岁就能申请社区居家养老了
60岁及以上老人将可申请
广州究竟有多少老人需要居家养老呢?广州市福利服务协会秘书长钟仕雄此前表示,“九成以上老人需要居家养老。”
广州的老年服务发展计划是“9064”,亦即90%的老人在社区居家养老,6%半失能半自理老人就近享受日托等养老服务,4%失能老人入住养老院,即96%广州老人需求居家养老服务。
好消息来啦,近日,《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按照规定,区、街级均应设立1个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为老人提供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助餐配餐等多个服务项目。
在广州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尤其是,那些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还可申请政府资助,最高可获得每月600元的资助服务。
区、街要配套什么样的公共服务设施?
根据《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区、街级均应设立社区居家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各区应设立 1 个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设置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实训、照顾需求等级评估、服务项目评估、老年用品展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等功能设施。那么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平台呢?
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
区级:要设立1个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
街道(镇):应设立1个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
社区:合理布设社区老年人活动站点(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居住范围)
设置:助餐服务、文化娱乐等功能,有条件的应增设日间托管功能
场地和日常成本:
各区、街道(镇)应积极盘活辖区闲置物业和场地设施,以无偿、低偿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在辖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经区民政局确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其使用的水、电、燃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有线(数字)电视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固定电话的月租费减半收取。
社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有哪些?根据规定,可以享受包括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日间托管、临时托养、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临终关怀、“平安通”等服务项目。那么,你肯定想知道哪些人可以享受这些服务。
申请人:在广州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如何申请?可向居住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出服务申请,选择服务项目和服务机构,并与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如何保证信息确认?本市户籍服务对象接受服务时,使用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确认身份信息和服务项目;非本市户籍服务对象接受服务时,服务机构应将其身份信息、服务项目等信息录入市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可获资助
对于一些存在经济困难的家庭,意见稿设置了享受资助服务的条款。符合资助条件的老年人可向户籍所在街道(镇)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交申请。服务资助费用由区民政局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定期支付给服务机构。
不过,据悉,资助对象申请资助服务的,当月使用,不能滚存。服务资助不得用于发放现金、购置实物和支付医疗费用。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将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
哪些人可申请政府服务资助?据悉,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优抚对象、以及“三无”老人等,可以申请获得每月400元的资助,若经过评估属于重度失能的,则每月增加护理资助200元。也就是说,最高可申请600元的资助。
第一类资助对象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即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中失能的;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且为独居或者仅与持证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
4.曾获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中失能的;
5.100周岁及以上的;
6.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
资助标准:每月400元。经评估属于重度失能的,每月再增加护理资助200元。
第二类则是养老金较低或年龄较大等对象,每月最高领到的资助也只有200元。
第二类资助对象
本人月养老金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含最低工资标准),且自愿负担居家养老服务费用一半的下列失能老年人:
80周岁及以上的;
纯老家庭(含孤寡、独居)人员。
资助标准:每月最高资助200元。
您对这个意见稿还有什么意见,一定要来发声和提意见哦,它关系到你晚年的幸福指数呢!
小贴士
社会公众对《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11月17日前向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反映或提交。
方式:1.信件邮寄至:广州市西湖路99号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邮政编码:510030);
2.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gzszgb@126.com;
3.传真文件至:83178750。
打造10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
其实,今年10月份,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目的就是要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逐步打造“10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专业、优质的养老服务。
而2005年,广州市就已在原东山区率先启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2007年起在全市推广实施。经过十多年发展,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日益拓展,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服务多样、运行规范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格局。
现状
居家养老服务部149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24个日间托老机构(助餐点)170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186个星光老年之家1460个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1142个五保互助安居点151个 “平安通”用户4.1万户老年大学32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达到76万平方米
今年广州还投入8472万元资助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全市养老机构床位中社会资本投资的约占70%。同时, “以房养老”试点顺利推进,已有11户老人签约参与(占全国31.4%),平均每户每月领取养老金6746元,今年保监会将推广广州市经验扩大试点范围。
这么多的配套设施和养老方式,相信老人家一定能安享晚年的,老年人的幸福感也会倍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