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说法】“双11”网购被坑咋整?看“买买买”背后的法律知识

广东普法  2016-11-10 19:21

“双11”倒计时只有不到4天了

小伙伴们有木有很激动

准备好买买买了吗

普法君提醒:

网购有风险

你有可能遇到的问题

买——质量问题

收——物流损害问题

退——退货问题

赔——损害赔偿问题

不要生气!

在网上购物遇到烦恼时别忘了

还有法律在保护您

下面

看看普法君的支招吧!

小A我买到的东西和网上看到的东西不一样,怎么办?普法君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商品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经营者应按相关法律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阿贵我从网上买了个硬盘,到手里就剩下碎渣渣了~店家说不关他的事,我该点办?蓝瘦,香菇!普法君童鞋,快去找快递经营者啊!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阿权东西太烂了我要退货,可是店家说,想退货必须改好评!NO!我不要改!普法君亲,你是可以这样退货的!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田田我在网上买到假货,结果店家跑路了,肿么办?普法君亲,你可以找第三方交易平台啊!根据《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相关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直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向平台要求先行赔偿。赔偿后,平台依法向销售者追偿。

学会了上面的招数

网购再也不用担心啦!

来源:广东普法改编自建瓯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