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商部门强化网络市场监管积极应对“双11”

韶关日报  2016-11-10 11:19

为了应对“双11”网购高峰,净化网络购物环境,连日来,全市工商部门结合2016年网购新政及网购投诉热点,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举措,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线上与线下“双监管”。充分利用“广东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对已纳入数据库的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采取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网络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尤其是对辖区内的从事网上销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检查,看其营业执照信息是否有效,经营项目是否在登记范围内,有无相应的商品经营资质等,指导和督促网络经营企业申请工商电子标识,依法实施网上亮照,确保网络经营者主体合法。截至11月4日,全市已向网络经营主体网站发放“红盾电子标识”46个。

民情与热点“双引导”。全市工商部门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和宣传网络以及场所,提前向消费者普及网购商品和服务的基本知识,围绕怎样选择诚实卖家、怎样选择优质商品、如何识别与防止网购欺诈、如何处理售后纠纷等一些网购中常出现的问题,通过政务微博提醒消费者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网站,并在交易前认真阅读交易规则,仔细查看交易记录和买家评价,详细了解商品的售后服务等情况,做到货比三家、理性消费。尽量选择货到付款、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货款,确保交易安全。注意保存好交易商品图片、交易时间以及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证据。收到商品后,要“先验货,再签收”。一旦发生交易纠纷,要及时向网络交易平台或辖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

自律与维权“双保护”。落实网络交易平台管理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完善网站内部管理,做诚信经营的坚定执行者和捍卫者,努力打造诚信、自律、开放的新商业文明。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妥善处理消费者有关网络购物、促销的申诉举报,确保“七天无理由退货”、“惩罚性赔偿”等网购新规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网购高峰期间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及时曝光典型网络违法案例,形成对违法网络经营者的有效威慑。

【记者】魏生革

编辑 李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