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笔!深圳创新人才最高可获150万元奖励

深圳特区报 记者 王莉英  2016-11-10 08:13

在深圳产业发展与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最高可获得150万元奖励。记者昨天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实施办法》发布实施。

与暂行办法相比,新办法提高了奖励金额,规定奖励标准根据获奖人员上年度对我市产业发展、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贡献确定,最高档奖励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同时市政府每年在市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作为奖励资金,资金规模可根据奖励申报情况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哪些人可以申报创新人才奖?办法规定,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相关机构连续工作1年以上,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经营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可申报创新人才奖。

办法同时规定,具有不依法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不得申报创新人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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