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 2016-11-09 18:47
根据最新的《深圳特区居住证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如“申报义务人”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公安机关将会按住所非深户人员居住人数对“申报义务人”进行处罚,每人500元。若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员及其同住人利用居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未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罚款及5日以下拘留。
千万不要以为是小编骗你,
毕竟前不久还有人被查处了!
案例一
2016年7月,龙岗盛平派出所发现龙西雄美工业区宿舍内有5人未申报居住登记信息,工业区业主被罚款2500元。
案例二
近期腾讯大粤网、南都、鹏城热线等网站广泛转载了一篇名为《未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深圳四栋楼被封楼停租》的新闻,引发市民广泛关注,其实新闻涉及内容由来已久。
可能看到这你会觉得
这都是房东、业主的事,
跟我这个租户有啥关系?
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非深户籍人员拒绝向申报义务人或房屋承租人提供居住登记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居住登记信息的,一经查处罚款500元!
所以没有申报的你,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赶紧申报才是正事!
那么到底应该由谁来申报?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1、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为申报义务人。
2、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用人单位、学校宿舍的,用人单位、学校为申报义务人。
3、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旅馆业或者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为申报义务人。
4、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自购(建)房屋的,本人为申报义务人。
5、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前款所列情形以外房屋的,居所提供者为申报义务人。
6、受他人委托实际管理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为申报义务人。
这些情况房主居住在自住房时需要申报居住登记?
←房主自己是非深户籍人员!这就是要自己报自己了,谁让你自己给自己提供居所呢,你就是自己的申报义务人了。
一同居住的家人是非深户籍人员
→自己的配偶、子女、父母是非深户籍的,别忘了替他们申报居住登记。将来办理居住证、老年优待证什么的都需要呢。
←临时来了外地的朋友或者家人也要申报啊。如果是居住不满十五天的临时住住,可以不申报。
如何申报登记?
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
1、可到社区居住登记受理点申报;
2、通过网络,在网上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网址https://www.szjzz.gov.cn/index
3、通过手机APP、“深圳居住证”进行申报;
还没申报的就赶紧吧!
办理居住登记是免费的!
免费的!免费的!免费的!
内容来源:福田民生、深圳居住证、深圳龙岗警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