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网 记者 郑柱子 蒋昕 2016-11-09 13:16
近日,深圳皇岗海关在福田口岸旅检入境大厅,查获“水客”走私入境的穿山甲鳞片5公斤。
11月2日下午17时左右,福田口岸照例迎来了一天中最为繁忙的时刻,皇岗海关关员在对过境旅客进行自主挑查时,在福田口岸对过境旅客进行自主挑查。一名身背黑色背包的小个男子引起了关员的注意。
关员示意其将背包放入行李X光机检查。根据机检图像显示,背包内放置的物品与常规行李物品有明显区别。经过开包检查,关员发现背包内放着两只严密封装的黑色塑胶袋,里面满满装着甲片状物品。这些甲片状物品都是全干或半干状态,呈褐色、扇贝形或菱形,大小不一,有较浓烈的腥味。
经鉴定,这些物品为穿山甲鳞片,重约5公斤。
经查阅当事旅客过境记录,该旅客短期内多次往返深港,且有多次违规被海关查获或处罚的记录,属于一般意义上的“水客”。据当事旅客交待,其受“货主”指示,在香港接收“货主”给予的背包,“货主”承诺,如其顺利过关,可给予数百元作为报酬。
当事旅客表示并不知道背包里是何物,当关员告知是濒危野生动动物穿山甲的鳞片时,当事人惊恐不已,连连询问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目前,皇岗海关已将上述物品案规定暂扣,并将案件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皇岗海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国内穿山甲越来越少,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将黑手伸向海外。穿山甲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也是《濒危野生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的物种。如果没有获得相关许可,无论以何种方式携带、运输、邮寄穿山甲及其制品进出境,都会构成走私珍稀动物及动物制品罪。
据统计,2016年1-10月,深圳皇岗海关在下属皇岗口岸和福田口岸共查获涉及濒危野生物种的走私违规案件62起,物品包括象牙、羚羊角、穿山甲、小叶紫檀、沉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