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8 15:35
昨日,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中公开了珠海安监系统对位于平沙的珠海普乐美厨卫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该公司因为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被给予警告,并处以7万元罚款。
市安监局工作人员查知,珠海普乐美厨卫有限公司在生产厨具过程中使用了化学品,并产生大量金属粉尘,可能导致工人患上职业病。但该公司并未按规定组织相应岗位上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在招聘员工就职职业病危害岗位时,也未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在组织生产过程中,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事项,未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等。
安监部门认为,普乐美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