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

南方+ 记者 曾文洲 蓝树冰  2016-11-08 15:12

阶段来,揭东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和《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等规定,不断探索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的使用途径,利用国家司法救助力量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至目前,该院共开展司法救助4件4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7万元,有效缓解刑事案件被害方的经济困境。

揭东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近日在审查起诉一宗未成年人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害人林某隆一家因车祸致日常生活陷入困境,遂联合该院控申部门依法对林某隆家属提出的司法救助申请进行审查甄别,并迅速启动刑事案件救济程序,及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林某隆进行经济救助。

据了解,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该院建立了由侦监、公诉、未检、民行、控申等部门参与的联动救助工作平台,形成司法救助内部信息共享机制。对办案中发现被害人需要救助的情形,如被告人赔偿能力不足,致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无法得到有效赔偿等情况的,由案件主办部门及时向控申部门反映,控申部门根据“因需施助、及时有效”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被害方进行一次性的有限经济救助,确保刑事被害方“经济有救助、生活有照料”,最大限度地减轻被害方在精神层面的创伤。

编辑 邓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