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7 18:35
近年来国家、政府为了改善一些老百姓住房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危房改造,推出了一系列的利好政策,这让一些住危房老百姓,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政策。家住梅江区长沙镇长沙村的张伯向记者反映,称他是一名五保户,现在居住的房子已经非常破烂,想去申请危房改造补贴款,可来回跑了好几个部门都没能办成,这是怎么回事?
记者来到张伯所居住的房子看到,这是一间泥土结构的瓦房,房子的外墙脱落严重,部分墙体已经露出了里面的泥土。记者走进张伯的屋内看到,情况也一样糟糕,墙体脱落、开裂也比较严重。屋内一处支撑屋檐的横梁已经断裂不能再使用,无奈之下,张伯只能用木棍代替。
张伯说,他今年69岁了,没有子女,这座房子是他父亲留下的,他从10岁开始就一直居住在这里。房子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吹雨打,安全问题让他越来越担忧。
正因如此,张伯向主管部门提出了危房改造的申请,他去了当地的国土所,但对方称张伯办理的相关手续并不在他们的业务范围内。
接着,他又去了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分别找了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和市规划局服务窗口。可这两个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张伯证照不全,没法办理。
张伯说,他的房子因为年代久远,并没有相关的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张伯拿出了一张前不久去村里申请的权属证明材料。记者看到,这张盖着长沙镇长沙村村民委员会印章的“地上附着物权属来源证明”。上面写有房屋的所在地、房屋占地面积,申请人的名字写的是张思呈,也就是张伯;但除了房屋的建成时间没写以外,镇政府一栏上也没签名和盖章。
张伯说,这几个部门跑下来可把他给弄糊涂了,到最后啥事也没办下来。那么张伯所说的情况到底是不是属实呢。张伯又因为什么没法办理危房改造的申请呢?
记者根据张伯所说的情况,先来到了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长沙国土所了解情况,国土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的确接到了张伯的申请请求,但作为基层部门,他们没法给张伯办理。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长沙国土资源所所长利志东说:“他的房屋想拆了重建,现在也在弄不动产登记了,要先去不动产登记局申请做土地证,确定这个是你的房子,是你的土地,凭这个不动产登记证去市规划局申请危房拆建这方面 重新规划过 我们这基础就办理不到这个。”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市政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的服务窗口,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到张伯的申请后,认为张伯并没有开具相关的房屋权属证明,所以没有为张伯办理相关的申请证明。
梅州市规划局工作人员刘艳芳说:“他(张伯)来了两次,因为房子要倒掉了,想申请重建。但是他只出具了村上的证明。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一定要有土地证才可以申请,如果没有土地证就属于违法行为。”
那么,对于张伯提出的危房改造的要求,到底应该怎么申请,又需要哪些程序才能办理呢?为此记者又来到了梅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罗志航说:“首先他要证明他的房屋(权属),按照我们申请办理程序,要有镇、村还有村民小组三级证明,证明这个房屋的权属是他的,然后做出申请,等我们接到他的申请之后,也会派人去现场查看证照是否属实,最后要进行公示以后才可以办理登记。”
之前张伯所说,跑了好几个部门都没能搞清楚,是不是存在有什么误会,或者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没有详细的给张伯说清楚办理申请的程序;也希望相关部门在给群众办理业务时,能详细的给群众解释清楚,让群众办事的时候少走一点弯路。
来源:梅州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民生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