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省份发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最低可涨多少?

工人在线  2016-11-04 20:57

近期,广西等地公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小编梳理发现,目前至少已有北京、上海、山东、山西、内蒙古、天津、新疆、四川、云南、陕西、江西、河北、宁夏、广西、甘肃15个省份的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出炉。你那里工资最低可以涨多少?快来看一看吧。

哪些地区发布工资指导线?

——至少已有15省份

近日,广西发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明确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8%,上线(预警线)为12%,下线为3%。

广西人社厅表示,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比上年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基准线进行增长。企业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工资水平可相应增长,但要根据企业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企业经济效益较低或亏损时,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下线适当给予增长。

据小编统计,截至目前,至少已有北京、上海、山东、山西、内蒙古、天津、新疆、四川、云南、陕西、江西、河北、宁夏、甘肃、广西15个省份公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

各地工资最低可涨多少?

——北京等地最低可涨4%

各地工资最低可涨多少?小编梳理发现,北京、上海、山西、甘肃等地的下线为4%;河北、陕西、天津、四川、云南、新疆、江西、广西、山东、内蒙古等地的下线为3%。

而宁夏的下线为零增长。根据宁夏发布的通知,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零增长,但企业支付的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一些地区明确工资增长幅度可以低于下线。如,上海提出,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以低于下线;陕西表示,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工资指导线标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可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含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水平。

一些地区则对一线职工的工资增长予以了“重点照顾”。江西提出,在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努力提高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及其他普通职工的工资水平,使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的增长;上海也表示,应当努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工资水平,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企业高管的工资增长幅度应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

指导线下调意味着什么?

——并非意味工资进入负增长

小编注意到,相比往年的工资指导线,多数地区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有不同程度的下调。如,山东的基准线从2015年的10%降为8%,上线从18%降为13%,下线由4%降为3%。

工资指导线下调意味着什么?据广西人社厅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企业工资指导线下降,并非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只是工资涨幅较以往有所减少。

云南省人社厅在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相关政策解读中指出,适当下调工资增长指导线,与云南省宏观经济形势相协调。云南省企业经营和发展压力较大的状况仍将持续,适当下调工资增长指导线,符合云南省企业经济效益实际状况。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表示,企业工资指导线下降,只是意味着工资涨势不再那么强劲。在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企业经营发展面临多重压力的情况下,应大力为企业减税减负,以增强企业涨工资的空间和动力。

延伸阅读工资指导线现状工资可以负增长

2009年8月3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公布广东省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规定本年度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上线为12%。其中首次出现了“下线为零或负增长”的字样。

2009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出现了“下线为零或负增长”的字样,这主要针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减少的企业或受金融危机影响、生产经营不稳定的企业,这些企业可以暂不增加工资,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仅做参考

2009年8月7日,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2009年工资指导线并首次提出允许降工资,是否“降薪”成为市民关心的热点。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工资指导线下调,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随便降工资,只能说明工资水平上涨的步伐在放慢。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企业虽有降薪的意愿,但工资过低最终损害的将是企业自身利益,所以多数企业并不会做出大幅降薪的选择。业内人士也表示,“政府工资指导线只是一个参考,企业定薪和市场行情关系更大。”

多数学者认为,工资的增减是市场行为,政府只是起引导作用。中山大学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所所长岳经纶表示,下调工资指导线,说明政府保就业、求稳定的政策意向很明显。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所所长谌新民表示,社会薪酬水平上涨的总趋势将不会发生变化。

北京市人保局2010年7月7日发布了本市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建议正常情况下,企业可以11%为基准上下浮动涨薪标准,但不应高于16%,不低于3%。

来源 | 中国新闻网

编辑 | 王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