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印发,已为你划好这些重点

南粤清风  2016-11-04 10:30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则稿分三大板块、12个部分:

第一板块是序言,属于总论,阐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历史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

第二板块是分论,是主体部分,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12个方面分别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第三板块是结束语,主要讲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高级干部带头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开篇语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

重点和关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一、坚定理想信念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必须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必须加强学习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

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

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五、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党员、干部必须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任何人都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

七、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党内选举必须体现选举人意志,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

八、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九、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十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十二、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共8章47条,明确了党内监督的任务、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等。同时,对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等作出规定。

党内监督的任务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党内监督的8个主要内容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

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四类监督主体及监督职责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

党委(党组)的监督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应承担的任务包括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等。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强对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发现纪律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纪律问题的,必须严肃处理。

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应履行的监督职责包括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等。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应履行的监督义务包括: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资料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