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补贴、私设小金库、到景区开会.....中山纪委通报6起问题案例

中山纪检监察网  2016-11-02 17:49

2015年以来,中山市各级组织认真落实省纪委、市委关于整治“为官不为”问题的决策部署,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等“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今天,中山纪检监察局通报了6起典型问题。

市公安局阜沙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丁叶安,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委朱少勇因下属严重违纪受到责任追究

2015年12月28日,市公安局阜沙分局副局长李超华、治安大队大队长苏永明、刑侦大队大队长吴国城、牛角派出所副所长郑艾军等4名公安干警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娱乐,期间李超华与郑艾军因口角打架斗殴致郑艾军轻微伤。经查,郑艾军擅离岗位、工作时间饮酒,属于严重违纪。涉案人员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16年2月,丁叶安和朱少勇分别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黄金辉负责联系阜沙分局,对应管的工作不正确履行职责, 对工作联系点违纪违规问题应负次要领导责任,由市公安局党委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黄国权因带队扶贫未有效控制饮酒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责任追究

2015年4月23日,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前往怀集县多安村开展扶贫助学慰问活动,在当晚与当地镇、村相关人员聚餐过程中,未有效控制饮酒,导致该局一名扶贫工作人员因饮酒过量引发先天性心脏病送医院抢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黄国权作为市城管执法局扶贫工作主管领导、扶贫助学慰问活动带队者,因没有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乡镇流管办负责人、党支部书记郑炳扬因管理失职导致办理248个问题居住证受到责任追究

2016年3月、4月期间,郑炳扬不严格执行居住证业务审批监管制度,随意将审核、审批工作交由制证工作人员代劳,致使镇流管办被不法申请人使用同一租住地址骗取248份居住证,7名相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郑炳扬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小榄镇永宁中学时任校长、党支部书记黄汉华因学校私设“小金库”受到责任追究

2003年至2014年间,黄汉华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指使学校报账员设立“小金库”存放学校补课费、配餐减免费、社区下拨款、校庆捐赠等款项(经司法鉴定总金额超过800万元),用于开支学校接待费用、科组活动经费、学校教职工奖金、补贴等。黄汉华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火炬开发区张家边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谭忠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雪云因社区违规发放春节值班补贴受到责任追究

2016年2月,张家边社区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为社区56名工作人员每人发放300元春节值班补助,共16800元。谭忠略、陈雪云分别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火炬开发区纪工委立案调查。

古镇镇曹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崔锦旺因组织村相关人员到古兜温泉开会被追究责任

2016年3月10、11日期间,崔锦旺擅自决定组织曹二村“两委”成员、工作人员及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共42人到江门市新会区古兜温泉召开会议,共支出39000多元,并违规为其中24人发放误工补贴4800元。崔锦旺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古镇镇纪委立案调查。


中山纪委监察局认为,这6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中山一些单位党委、纪委及其成员履职履责意识没有入脑入心,没有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自身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两个责任”抓而不严、抓而不实,心存侥幸、以身犯险,甚至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导致违纪违规情况时有发生。各镇区、各单位对这些问题要引起重视,认真加以解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编辑 朱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