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 记者 许甜 2016-11-02 15:36
2016年清远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自9月9日正式启动以来,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积极参加申报。不过,错过了原申报期限的企业仍有机会获得最高20万元的电商扶持资金。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局方面获悉,由于这是清远市首次开展电商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为使企业准备材料的时间更为充足,申报日期将延至11月10日截止。
根据市商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订的《2016年清远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子商务企业,培育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电子商务相关协会,以及发展农村电商的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合作社,可获得相应的扶持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2015年以来,在绩效评价、专项审计等方面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申报;同一企业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同一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
电子商务产业园最高奖励20万元,电商服务运营商最高10万元
根据《申报指南》,经市商务局认定的“清远市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园区”按照申报条件递交材料,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核定后,园区运营方可获得资金支持。支持标准按入驻电子商务企业实际租售面积乘以20元6平方米的标准核定,每个园区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年最多奖励5个园区管理方。
对于进驻园区组建电商服务体系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电商服务运营商每年最高可获10万元费用补贴。要求申报企业能有效为园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运营服务,且服务对象覆盖园区企业率达到70%以上。经所服务的园区推荐(每个园区原则上推荐1家企业)、园区辖地管理部门初审、市商务局核定后给予资金扶持。其中运营服务包括产品质量检验检疫、网店设计装修、网店代运营、广告宣传、业务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