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江门地下钱庄大案:境外办空壳公司,非法买卖外汇超十亿

南方+ 记者 全泽超 通讯员 张爱国 赵国富  2016-11-02 10:57

11月1日,笔者从江门蓬江警方获悉,蓬江警方最近捣毁一个涉嫌非法买卖外汇的犯罪团伙(俗称“地下钱庄”),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舵、冯某坚、梁某伟等12人。经警方查证,该团伙涉嫌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十多亿元。据悉,这是近十年来江门案值最大的“地下钱庄”案。

江门破获近10年来最大地下钱庄案。警方供图

侦破

警方布网,一嫌疑人自首

12人涉跨境非法买卖外汇

据江门蓬江警方通报,今年4月,蓬江经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条非法经营买卖外汇案件的线索,随即展开调查。在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民警发现该案涉及资金金额庞大,涉案人员众多,犯罪网络复杂。

公安机关步步紧逼,距离收网的日子越来越近。2016年6月16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舵迫于公安机关调查的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民警深挖扩线,相继在江门、饶平等地抓获冯某坚、梁某伟、刘某安等12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摧毁该跨境非法买卖外汇团伙。

经查,该犯罪团伙的主要客户为国内从事冰鲜海产进口的批发商。由于海产进口贸易基本都是以外汇结算,而从事海产进口的批发商中有部分出于成本或便捷的考虑,不愿意通过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或者企业来结算,于是,经由熟人介绍,通过该团伙进行外汇结算。

解密

团伙“分工”专业隐蔽性强

有专人在境外办空壳公司

                                                                 制图:黎詠芝

这一“地下钱庄”运作了两年多,可查证的资金流水超过十亿人民币。如此庞大的“地下钱庄”是如何躲避相关部门的打击呢?

据参与办理此案的陈警官介绍,该团伙分工十分专业,隐蔽意识非常强。团伙里有专人负责在境外成立空壳公司,用于在境外收集外汇,而在国内收取了客户支付的人民币后,团伙便将外汇转入客户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对于每宗交易,团伙均会按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

陈警官介绍,陈某、冯某、梁某、刘某等是团伙的骨干成员。陈某原本做海产批发生意,负责组织客源。客商把资金汇入陈某的账户后,陈某找到在江门开进出口贸易公司的冯某,冯某再找到熟悉这项流程的梁某。梁某利用手头的数十个银行账户将客商汇入的资金分解成小笔款项以掩人耳目,再找到在深圳、广州从事外币兑换的刘某。刘某组织了一群活跃在珠三角的外币兑换贩子,收集足够的外币后通过梁某在香港的空壳公司支付到各地的客商。 

◆警惕

为国内资金外流提供了地下通道

“该犯罪团伙的犯罪行为实质上是为国内资金外流提供了地下通道,国内资金以这种渠道外流会对我国外汇管理造成严重影响和冲击,危及我国金融安全。另外,这样的地下钱庄不问款项的来历,为犯罪分子洗钱提供了可乘之机,之前的周口中储粮案件中主犯就是利用地下钱庄转移赃款。”陈警官说,“另外,客商的大笔资金交由这样的地下钱庄负责结算,资金安全得不到任何保障。”

 警方提醒,从事对外贸易的客商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进出口渠道进行贸易往来,不要贪图方便选择“地下钱庄”,否则不仅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金额大的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 黎咏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