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满月不能办房贷?广州多家银行:未限制

南方+ 记者 黄倩蔚  2016-11-02 07:42

1日下午,有消息称中国银行在广州地区下严查假离婚申请房贷,要求离婚不满月不能办房贷,复婚或被要求提前还款。消息一出,一直较为平静的广州房贷市场顿时炸开了锅。

南方日报记者随后向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求证,该行相关人士部回复表示,中行的确在加大对房贷假离婚的严查力度,但目前该行房贷政策并无变化,也并未一刀切限制离婚不满月的房贷申请。

媒体消息援引中行某网点员工的话表示,该行内部下发通知,要求即日起,对于递交离婚资料申请住房贷款的,所有购房行为(包括缴纳订定金、首期款、签署购房意向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等)均需距离离婚后超过一个月,若离婚不足一个月的需考察原家庭套数及房贷情况。

上述中行广东省分行相关人士表示,“事实上我们房贷政策并未改变,将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政策,严格审核个人购房资格,向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随后,记者也咨询了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招商银行广州市分行、中信银行广州市分行等多家个人业务量较多的银行,目前上述银行也暂未出台相关针对“假离婚”收紧房贷的政策。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当前上海等房价高涨地区的监管部门、商业银行都开始严查严打假离婚,银行收紧审核也是情理之中。在这轮调控中,广州地区的房贷政策此前一直未有动静。

编辑 刘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