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召开北部湾城市合作工作部署会

湛江发布  2016-11-01 12:51

31日下午,湛江市召开北部湾城市合作工作部署会,进一步落实北部湾经合组织第九次成员大会暨北部湾城市合作组织成立大会精神,推动相关合作协议落地实施,加快建设北部湾中心城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中丙强调,要坚持务实、互惠、共赢的原则,推进北部湾城市合作,进一步提升湛江的经济社会发展实力。

据了解,此次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第九次成员大会暨北部湾城市合作组织成立大会取得了丰硕成果,达成系列共识,特别是签署了《北部湾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合作协议》、《北部湾城市高铁、游轮旅游合作协议》、《北部湾城市医疗卫生合作协议》、《北部湾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协议》、《北部湾城市运动会合作协议》,标志北部湾城市群在多领域、全方位合作的道路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会议强调,此次会议意义重大。一是正式启动了城市合作,形成了市长联席会议机制等;二是在城市之间互联互通、以及社会事务合作方面达成高度共识,形成了可操作性的措施;三是深化了加强北部湾城市合作的认识;四是从城市之间自发的合作组织,可能上升为粤桂琼三省(区)层面合作。

会议要求,湛江要在北部湾城市合作组织中担当起协调、组织和统筹的职责,坚持务实、互惠、共赢原则,在“互联互通、生态合作、产业合作、社会管理”等方面,加强与北部湾城市的合作,进一步提升湛江经济社会发展实力,加快建设北部湾中心城市。湛江各部门要改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思路,主动对接,与北部湾城市对口单位多向互动,把合作协议落到实处。

会上,市经协办汇报了北部湾城市合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方案,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了讨论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