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政府召开榕城区“10·27”火灾事故现场会

南方+  2016-10-29 12:10

28日,市政府召开榕城区“10·27”火灾事故现场会,认真剖析事故原因,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狠下决心,全面推进生产性场所和“三小”场所违规住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以铁的手腕切实抓好火灾隐患整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现场会通报了榕城区“10·27”火灾事故的基本情况。据介绍,27日12时50分许,市公安消防支队接110指挥中心警情,称榕城区一鞋厂发生火灾,要求消防部门立即前往救援。消防部门立即调集大批消防车、消防战士赶赴事故现场并快速控制火势蔓延势头;约13时15分火势得到控制,15时左右明火被全部扑灭。此次救援行动消防部门共有6个基层中队参战,出动消防车数十辆,安全疏散群众300多人。据初步调查,发生火灾现场为一家私营鞋厂,该厂为5层钢筋水泥结构建筑物,一、三、四层为生产车间,二、五层为仓库,起火点位于首层疏散楼梯附近;由于厂房未设置室内消防栓且建筑物周边乱搭乱建现象严重,不仅助长火势蔓延且阻碍了救援工作顺利进行,消防部门出动多部高喷消防车赶到现场,仅有一处位置符合架设条件。所幸火灾发生时,该厂20多名员工均在首层用餐,得以及时疏散,避免了更加严重的后果发生。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会议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抓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势头。主要是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铁腕整治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同时,要加强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参会人员前往“10·27”火灾事故现场,实地察看现场情况,并观看了火灾发生及消防部门灭火救援行动的视频。


编辑 邓红英